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劳动者可获得相应赔偿。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赔偿计算方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是指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最长可计算十一个月。例如,劳动者从 2024 年 1 月 1 日开始在某单位工作,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 2024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不过最多支付十一个月,即从 2024 年 2 月至 2024 年 12 月。
证据收集:劳动者要想获得,需要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赔偿申请途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总之,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争取应得的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