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铜仁8级工伤伤残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标准和计算与本人工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相关。
一、赔偿项目及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八级伤残为8个月。该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工伤职工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等情况。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八级伤残为18个月。此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就业能力下降的一种补偿。
4.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5.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计算示例
假设铜仁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该职工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那么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000×11 = 55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000×8 = 48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000×18 = 108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为5000×6 = 30000元。再加上实际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就是该职工应得的工伤总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