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法律解析: 自然人之间一般不成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自然人通常不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所以自然人之间难以形成劳动关系,但可能形成劳务关系等其他民事关...
个人之间一般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通常不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但存在特殊情况可能形成类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另一方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
从法律规定来看,个人并不属于用人单位的范畴。比如两个自然人之间,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临时性的劳务,像帮忙搬家、打扫卫生等,这种情况下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法律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是个人招用劳动者,但基于法律规定,发包组织要承担责任,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类似劳动关系中的责任承担。另外,在一些个人合伙组织中,如果合伙人以组织名义招用劳动者,并且符合劳动关系的其他特征,也可能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但这本质上也是基于组织形式,而非单纯的个人之间。总之,一般情况下个人之间难以形成典型的劳动关系,但在特定情形下会有不同的法律认定和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解析: 个人之间一般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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