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拖欠,我被迫离职了,该咋办?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最近老有朋友跟我念叨,说公司几个月不发工资,实在撑不下去了,想辞职又怕拿不到钱,问我这种“被迫离职”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处理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天我就掏心窝子跟大家好好聊聊这个事儿,希望能帮到那些正在经历或者可能遇到这种糟心事的朋友。

咱们得明白,“被迫离职”不是你一拍脑门说走就走的,它得有法律依据,而且关键是为了拿到你应得的补偿。老板欠薪,这本身就是严重违法的行为,咱们劳动者可不能就这么忍气吞声,白白吃亏。

工资被拖欠,我被迫离职了,该咋办?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固定证据!固定证据!固定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得把能证明公司欠你工资、你在这家公司上班的所有材料都收集好,整理清楚,这包括但不限于:

  • 劳动合同(如果有的话,这是最直接的);
  • 工资条银行流水记录(特别是公司发工资的那笔转账,备注“工资”的最好);
  • 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加班审批单啥的);
  • 工作证、工牌、入职登记表
  • 和老板、人事的聊天记录(关于欠薪的,催工资的对话都截图保存好);
  • 公司发布的任何关于工资发放的通知、公告(哪怕是口头说的,有录音也行啊)。 简单说,凡是能证明“你是他员工”和“他欠你钱”的,都别放过,越详细越好。“白纸黑字”最有力!

第二步,正式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这可不是简单写个辞职信就完事儿的,你得书面通知公司,明确告诉他们:“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我现在被迫跟你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通知非常关键,一定要写明解除的理由是“公司拖欠工资”,而不是你个人原因“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怎么送这个通知呢?最好是通过EMS快递,并且在快递单上清清楚楚写明“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收件人写公司全称,地址写公司注册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收件人可以写法定代表人或人事负责人,寄出去之后,快递底单一定要保存好,最好再拍个照,然后在网上查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也要截图保存。如果能当面交给负责人,并让他签收当然更好,但很多时候公司可能不配合,所以快递是比较稳妥的方式。

第三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通知发出去之后,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找公司要两笔钱了:

  1. 拖欠的工资:这个没话说,一分钱都不能少,该多少是多少。
  2. 经济补偿金:这可是“被迫离职”的重头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为公司过错(比如欠薪)导致员工被迫离职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不满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作年限越长,能拿到的补偿金可能就越多,千万别忽略了这笔钱!

第四步,如果公司耍赖不给,那就果断走法律程序!很多朋友到这一步可能就犹豫了,怕麻烦,怕耗不起,但我告诉你,对付这种耍赖的公司,法律是咱们最有力的武器。

  • 先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是免费的,你拿着收集好的证据,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交到公司所在地或者你工作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受理之后,会安排开庭,你就当着仲裁员的面,把你的证据亮出来,把事情说清楚。
  • 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仲裁委的裁决你不满意,或者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起诉了,你还可以拿着仲裁裁决书去法院提起诉讼。

整个过程可能会花一些时间和精力,但为了自己的血汗钱和合法权益,这笔投入是值得的,别想着“算了算了,认倒霉”,你越是退让,那些不良老板就越嚣张。

给大家几点实实在在的建议参考:

  1. 千万别冲动裸辞!没拿到钱,没做好准备之前,别一言不合就走人,那样可能会被动,按程序来,“被迫离职”才能拿到补偿。
  2. 证据意识要贯穿始终。从你发现公司可能欠薪开始,就要有意识地保留一切证据,聊天记录别随便删,重要文件多备份。
  3.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要严谨。理由必须是法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对象是公司,日期要明确。
  4.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要清楚。自己先大概算一下,心里有数,月工资是指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补贴这些,不是只算基本工资哦。
  5. 保持冷静和理性。跟公司沟通时,尽量心平气和,摆事实讲道理,别吵吵闹闹,那样不利于解决问题,如果对方态度恶劣,那就直接走法律途径。
  6. 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如果你觉得整个流程太复杂,或者公司那边请了律师,自己搞不定,可以考虑咨询一下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让他们给你出出主意,甚至代理你的案件,虽然可能会花点咨询费,但能帮你争取到最大的权益,也是值得的,现在各地也有法律援助中心,符合条件的朋友也可以去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相关法条,咱们也得了解一下,做到心中有“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小编总结一下: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咱们劳动者确实挺闹心的,生活压力大,心里也憋屈,但请记住,工资是咱们的血汗钱,公司拖欠工资就是违法!咱们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并且还能依法拿到经济补偿金。

整个处理过程,核心就是“证据”和“程序”,一定要把证据准备得足足的,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先“被迫解除”,再追讨工资和补偿,别害怕,别退缩,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的时候,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也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毕竟,咱们挣点钱不容易,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让黑心老板给坑了!希望今天说的这些,能给正在迷茫的你一点方向和力量。

工资被拖欠,我被迫离职了,该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分享举报
手机上怎么激活社保卡?手把手教你3分钟搞定!
« 上一篇2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