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我被迫离职了,该怎么办?

普法百科1天前3

嘿,朋友们,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个见过不少职场风浪的律师,今天咱们不聊那些高大上的案子,就说说咱们老百姓最关心的事儿——工资,辛辛苦苦干活儿,就盼着发薪日那点儿盼头,结果公司一句“没钱”就给打发了,一次两次还行,时间长了谁受得了?就有朋友来问我:“律师,公司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我实在撑不下去,想离职,但又觉得不甘心,我该怎么办啊?”

别急,遇到这种事儿,先别自己扛着生闷气,咱们得捋捋清楚,用对方法,才能既解气又拿到自己应得的。

公司拖欠工资,我被迫离职了,该怎么办?

这“被迫离职”,可不是随便说的!

咱们得明白一个词儿——“被迫离职”,这可不是说“我不高兴了我就走”那么简单,它有个前提,就是公司确实有错在先,而且是严重损害了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最常见的:拖欠工资

你想啊,咱们出卖劳动力,换取劳动报酬,天经地义,公司不按时发工资,就像是咱们去饭馆吃完饭不给钱,道理上就说不通嘛!这种情况下,不是咱们不想好好干,是公司把咱们“逼”得没办法了,这种“被迫离职”,咱们不仅能走,还能跟公司要一笔补偿金!对,你没听错,是补偿金!

真要走,咱得“有理有据,步步为营”

  1. 第一步:收集证据,这是“弹药”!这绝对是最重要的一步,没有之一!空口无凭,咱们说破天也没用,得把能证明以下几点的东西都搜集好,保存好:

    • 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牌、入职登记表、离职证明(如果之前有过)、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卡银行流水(这个超重要!)。
    • 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工资条(如果有的话)、公司发布的延迟发薪通知(邮件、微信群公告、纸质通知等)、你和老板/HR关于催讨工资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记得录音前最好先跟对方提一下,或者确保是在公共场合,别侵犯隐私)。
    • 你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里写的、offer邮件、之前的工资条、银行流水。
  2. 第二步:尝试协商,但别抱太大幻想手里有了证据,心里就有底了,可以先跟公司负责人,比如老板或者HR,正式地谈一次,问问工资啥时候能发,能不能给个准信儿,谈话的时候,如果能录音(注意方式方法)最好,如果公司给了承诺,最好让他们写个书面的东西,盖个章,很多时候这种协商效果有限,但这一步走了,至少证明咱们不是没给公司机会。

  3. 第三步:发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是“亮剑”!如果协商无望,或者公司一直拖延,那咱就该“亮剑”了!写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这玩意儿怎么写?记住几个关键点:

    • 就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称谓:写给公司全称。
      • 我是谁:姓名、身份证号、在哪个部门、什么岗位。
      • 啥时候入职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实际入职日期。
      • 为啥要解除:明确指出“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自XXXX年XX月起拖欠工资至今,共计XXXX元),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本人现通知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 我的要求:1. 请公司在X日内结清拖欠我的工资XXXX元,2. 请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支付本人经济补偿金XXXX元(N倍月工资,N是工作年限),3. 请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社保转移等。
    • 落款:你的签名、日期。
    • 送达方式:这太重要了!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并且确保公司能收到,最好是EMS邮寄,邮寄单上一定要写清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底单和邮寄记录(网上能查到签收状态),如果公司有内部邮件系统或者OA系统,也可以同时发一份电子版,但纸质版是王道!
  4.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战场”!寄完通知书,劳动关系就算解除了(以你通知书上写的日期为准,或者公司收到之日为准,具体看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如果公司还是不给钱,不给补偿,那就直接去公司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包括:仲裁申请书(写清楚你的请求,比如要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网上能查)、证据材料复印件(就是咱们第一步搜集的那些),这些材料准备个三四份,仲裁委一份,公司一份,自己留一份。 仲裁是免费的,流程可能稍微有点长,但这是咱们劳动者维权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别怕麻烦,也别怕公司,仲裁员会根据证据和法律来裁决。

给大伙儿的几点“掏心窝子”建议参考

  • 千万别冲动“裸辞”或直接走人:没拿到钱,没办手续,直接走人,后续维权更麻烦,按程序来,拿书面证据。
  • 证据!证据!还是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平时就要有保存证据的意识。
  • “被迫离职”的理由一定要写对:必须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别写“个人原因”,写个人原因就没补偿了!
  • 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补贴等),如果不满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算。
  • 可以求助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在仲裁前,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有时候也能帮着协调一下。

相关法条,咱也得知道几条(不用死记硬背,知道有这回事儿就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就是我这个“资深律师”总结的)

被拖欠工资,搁谁身上都闹心,但咱们劳动者也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遇到这种事儿,别慌,别忍,更别自己扛着,要知道,咱们是有理有据的一方。

被迫离职”这个维权武器,但一定要用对方法,关键在于“公司过错”和“书面通知”,把证据收集好,按法律程序一步步来,该要的工资一分不能少,该得的补偿也得争取。

希望大伙儿都遇不到这种糟心事,但万一遇到了,也希望这篇文章能给你一点点帮助和勇气,咱们劳动者用双手创造价值,理应得到尊重和回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毛病!

如果觉得自己搞不定,也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别怕麻烦,你的权益值得被认真对待!

公司拖欠工资,我被迫离职了,该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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