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普法百科5小时前1
法律解析:

存在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形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受法律保护,明确了双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各自地位和相应责任。

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法律关系。从法律层面来看,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主体明确: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另一方是劳动者,即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权利义务清晰: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权利;同时要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义务。用人单位则有权利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承担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义务。

具有从属性: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和经济上的从属性。人身从属性表现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管理;经济从属性体现在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获取劳动报酬,依赖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和机会来维持生计。

法律保障:一旦存在劳动关系,就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当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例如,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否则可能要承担支付金等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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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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