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公司盖什么章
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公司一般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通常可以选择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这两种印章所签署的劳动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
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多种,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在劳动纠纷等场景中,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至关重要。劳动合同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明材料。它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记载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信息。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存在的书面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也具有重要证明作用。例如银行转账记录,上面会显示用人单位的名称以及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具体金额和时间。工资条同样能够直观地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构成、发放日期等内容。这些材料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经济上的雇佣关系。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由社保部门记录和保存的。它显示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涵盖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险种。由于社保缴费通常是基于劳动关系才会进行的,所以社保缴费记录能有力地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上面一般会印有劳动者的姓名、照片、所在部门等信息,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身份标识,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劳动关系。考勤记录则反映了劳动者的出勤情况,包括上下班时间、请假记录等,体现了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可作为证明材料。同一用人单位的其他劳动者对实际情况比较了解,他们的证言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证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不过,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可能会受到证人与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证人的认知能力等因素的影响。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解析: 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多种,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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