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公司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未支付工资,就属于违法拖欠工资行为。
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对于工资支付的时间有着明确规定。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能够按时获得劳动报酬,维持正常的生活开销。
对于月薪制的劳动者来说,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为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在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之后,超过一个月仍未支付工资,就构成了违法拖欠工资。例如,某公司与员工约定每月 10 日支付上月工资,若 11 月 10 日未支付 10 月份工资,且后续一直拖延,直到 12 月 10 日之后仍未支付,那么就属于违法拖欠工资。
不过,现实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当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及时支付工资。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