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能索赔多少

普法百科22秒前1
法律解析:

只要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即构成违法。索赔金额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可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能获得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不支付的,可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关于拖欠工资违法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按月支付”意味着用人单位应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约定每月15日发工资,到了该日期未支付,就属于拖欠工资行为,从法律层面讲已构成违法。

关于索赔金额,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首先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虽然该办法部分条款已废止,但在一定程度上仍有参考意义),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金。也就是说,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后,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若用人单位在限期内仍未支付,就需按照上述标准加付赔偿金。不过,在实际索赔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以及拖欠工资的具体金额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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