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属于工伤吗
法律解析: 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不一定属于工伤,一般情况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单纯的突发疾病,通常不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若不符合“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条件,则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考虑到工作过程中的突发情况。
这里需要明确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工作时间”,它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包括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等。其次是“工作岗位”,是指职工日常履行工作职责所在的岗位,也包括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的其他合理区域。
“突发疾病”强调的是突然发作的疾病,并不要求该疾病与工作有直接关联。而“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是一个重要的时间限制条件。该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例如,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突然感觉身体不适,被紧急送往医院,从医院初次诊断该疾病开始计算48小时,如果在这48小时内死亡,就可认定为视同工伤。
但是,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过超过48小时的抢救后才死亡,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48小时”这一界限,目的是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平衡用人单位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在实际的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死亡证明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解析: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若不符合“48...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