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普法百科2小时前1
法律解析:

月嫂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月嫂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一般可认定为工伤;若只是受雇于客户家庭,通常不认定为工伤。

要明确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可认定为工伤。其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对于与家政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月嫂,已形成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月嫂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且符合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条件,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来处理。例如,月嫂在客户家进行日常护理工作时突然晕倒,被送往医院后,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离世,这种情形就视同工伤,其家属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

现实中很多月嫂是通过中介或者熟人介绍,直接受雇于客户家庭。这种情况下,月嫂和客户之间形成的是一般的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雇佣关系中一般不适用工伤认定。所以,即使月嫂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如果客户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工作环境等导致月嫂疾病加重,月嫂可以要求客户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月嫂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其与雇主之间的关系以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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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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