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全体员工都跑了?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
最近啊,老是听到一些朋友吐槽,说他们公司经营不善,工资一拖再拖,最后干脆全体员工都没法忍了,只能走,这种“公司全员拖欠工资被迫离职”的情况,真是让人揪心,大家出来打工,辛辛苦苦,图的不就是那份养家糊口的薪水嘛!那遇到这种事儿,员工除了认倒霉,就没别的办法了吗?当然不是!今天咱就好好聊聊,这种情况下,咱们劳动者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咱得明白一个词儿——“被迫离职”,这可不是说你不想干了自己走掉那么简单。“被迫离职”是指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没依法缴纳社保等等,导致劳动者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不得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公司全员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这简直就是“被迫离职”的典型场景啊!老板不给钱,员工总不能饿着肚子干活吧?
“被迫离职”了,能拿到啥好处呢?最直接的,工资肯定得一分不少地要回来!这是天经地义的,不光是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啥的,如果有,也得给,那除了工资,还有没有别的补偿呢?这才是重点!答案是:有!经济补偿金!
这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简单说,就是你在这家公司干了多少年,就按多少年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一般是指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说,你在公司干了3年零2个月,那就能拿到3.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欠了好几个月工资,这个平均工资的计算可能还会更有利哦!
想要拿到这笔经济补偿金,可不是拍拍屁股走人就行的,你得注意以下几点:
- 收集证据是王道!什么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公司发的欠薪通知、跟老板的聊天记录(证明他承认欠薪)等等,只要能证明公司欠你工资,以及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据,都赶紧收集好,越多越好,越详细越好。
- 书面通知公司“被迫离职”!这一步非常关键!你不能一声不吭就走了。一定要给公司发一份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写清楚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其他法定理由),所以你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这个通知书怎么送呢?最好是通过快递邮寄,并且在快递单上注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如果能当面交给负责人并让其签收当然更好,但要注意方式方法,别起冲突,也可以同时通过公司邮箱、工作群等方式发送一份电子版,但书面形式是最保险的。
- 协商不成,果断仲裁!如果公司收到通知后,还是拖着不给钱,或者干脆耍赖,那咱就只能拿起法律武器了,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和所有证据材料,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大家别怕麻烦。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遭遇公司欠薪,打算“被迫离职”,记住以下几点:
- 保持冷静,理性维权:千万别一时冲动做出过激行为,那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把自己搭进去。
- 团结同事,共同进退:如果是集体欠薪,大家可以一起商量,一起收集证据,必要时一起维权,人多力量大,也更容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 及时行动,别拖太久:劳动仲裁是有时效的,一般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所以发现欠薪苗头不对,就要开始准备了。
-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者公司比较难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给你更具体的指导。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小编总结:
公司欠薪,员工“被迫离职”,这事儿说起来就让人心寒,但咱们劳动者也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法律是咱们最坚实的后盾。“被迫离职”不是任性,是无奈,更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只要咱们证据确凿,程序得当,拖欠的工资一分不能少,该拿的经济补偿金也跑不了。遇到这种事,别慌,别忍,更别轻易放弃,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吧!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公司欠薪全体员工都跑了?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