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受伤了算工伤吗?遇上工伤该咋办?
大伙儿好啊!今天咱们不聊别的,就聊聊“工伤”这码事,毕竟咱们大多数人都得上班挣钱养家糊口,在工作岗位上,谁也不敢保证百分之百不出点小意外,一旦真受伤了,第一个念头可能就是:“我这算工伤吗?”“老板能管...
您想啊,每天辛辛苦苦上下班,万一在路上不小心出了交通事故,那可真是祸不单行,身体受苦不说,这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一大堆开销就够让人头疼的了,这时候,很多朋友可能会琢磨:我这算是工伤吗?除了对方司机和保险公司赔我,我还能不能找单位要工伤赔偿呢?这两份钱能不能都拿到手?要是单位不认账,我又该咋办?别着急,今天我就给大家好好捋一捋这里面的门道。
这可能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了:“律师,我这情况,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能不能都要?”

答案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双重赔偿”的!也就是说,只要您的情况既符合交通事故赔偿的条件,又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那么理论上,您是可以同时获得这两方面的赔偿的。
这里有个关键点,不是所有赔偿项目都能“双倍拿”,比如说,像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这些实际发生的“填补性”费用,你从交通事故这边已经足额赔付了,工伤那边就不能再重复赔这部分了,讲究一个“填平原则”,不能让你因为受伤反而“赚钱”。
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这边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这边的),这些是可以同时主张的!这可是实打实的“双份保障”啊!
这钱到底怎么拿?得走哪些流程?
很多朋友一听能双赔,眼睛都亮了,但马上就会问:“那这钱怎么拿啊?是不是特别麻烦?”
流程确实不少,但您一步步来,也没那么可怕,我给您梳理一下大致步骤:
先处理交通事故赔偿:
同时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
重要提示:这两个程序(交通事故索赔和工伤索赔)是可以同时进行的,不必等到一个完全结束再开始另一个,这样能最大限度地节省时间。
以案说法:小王的遭遇和维权路
讲了这么多理论,咱们来个真实点的例子(人物为化名,案情做了简化)。
小王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去年冬天,他在上班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小汽车撞倒了,导致右腿骨折,交警认定对方司机全责。
小王躺在病床上,又疼又急:“这医药费谁出啊?我这几个月不能上班,工资怎么办?”
一开始,肇事司机的保险公司垫付了部分医药费,但后续赔偿就拖着不给,小王的单位呢,也只是派人来看了看,提都没提工伤的事,还暗示小王这是交通事故,跟单位没关系。
小王越想越不对劲,经人介绍找到了我,我告诉他:“你这种情况,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完全可以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你都有权利主张!”
后来,我协助小王:
就这样,小王不仅拿到了交通事故的15万多赔偿,还拿到了工伤的8万多赔偿,大大缓解了他的经济压力和后续的生活保障。
法条链接:这些规定您得知道
咱们办事得有法可依,下面这几条核心的法律规定,您可以了解一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双重赔偿”的精神:虽然没有一部法律直接说“可以双重赔偿”,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和司法实践普遍认为,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受害人有权获得双重赔偿,但对于医疗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一般不重复赔偿,各地可能在具体执行上略有差异,但大方向是一致的。
律师总结:关键要记住这几点!
好了,今天的内容比较多,最后我给大家总结一下核心要点,您记好了: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大家平平安安是最好的,但万一真遇到事儿了,也别慌,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该怎么去争取,如果您觉得有用,欢迎转发给身边的朋友。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咱们下次再见!祝大家出行平安,工作顺利!
一、 交通事故遇上工伤,到底能不能两头拿钱?,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您想啊,每天辛辛苦苦上下班,万一在路上不小心出了交通事故,那可真是祸不单行,身体受苦不说,这医药费、误工费、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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