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工资怎么扣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职工请病假,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且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扣除方式和支付标准通常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明确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为病假工资的支付设定了一个基本的底线。医疗期的确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一般为3个月到24个月不等。例如,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来进一步明确病假工资的具体计算方式。常见的计算方式有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如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分别按照本人工资的60%、70%、80%等支付病假工资。举例说明:假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某职工请病假,其所在单位按照本人工资的70%支付病假工资,该职工月工资为3000元,那么其病假工资应为3000×70% = 2100元,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00×80% = 1600元),这种支付方式是符合规定的。如果单位按照本人工资的40%支付,即3000×40% = 1200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则这种支付方式是不合法的,应按照1600元支付。总之,在计算病假工资时,既要遵循法律的基本规定,也要考虑用人单位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