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啥时候能去做鉴定?流程怎么走?

普法百科34秒前1

咱们干活儿的时候,万一不小心受伤了,心里肯定急,除了赶紧治伤,最惦记的就是这个“工伤鉴定”了,因为这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咱们能拿到多少赔偿,能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但很多朋友对这事儿一头雾水,不知道从哪儿下手,也不知道啥时候去做才合适,别慌,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咱们好好捋捋。

咱们得明白,工伤鉴定,专业说法叫“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看咱们因为工伤对劳动能力造成了多大影响,是伤残了还是影响了生活自理能力,这可不是咱们自己说了算,也不是单位说了算,得由专门的机构来评定。

工伤了,啥时候能去做鉴定?流程怎么走?

啥时候能去做工伤鉴定?

这可不是受伤了立马就能去的哦,有两个关键点:

  1. 得先有“工伤认定决定书”:这玩意儿是前提!也就是说,你得先被认定为工伤了,才有资格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出事后,第一步是赶紧让单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给申请,咱们自己或者家人也能去社保局申请,千万别拖过了时效!
  2. 伤情相对稳定了:要等到治疗差不多结束了,医生说你这伤就这样了,不会再有大的变化了,这时候才能去申请鉴定,比如说,骨折了,得等拆了钢板,伤口长好了,看看恢复得怎么样,有没有留下后遗症,这时候才合适,如果还在治疗中,伤情还没稳定,那鉴定结果也不准确。

工伤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这流程说复杂也不复杂,说简单也得一步步来,不能马虎。

  1. 提出申请:你或者单位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是社保局管这事)提交书面申请,申请的时候,得带上你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病历本、诊断证明、各种检查报告(比如X光片、CT片啥的),还有填写好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这些材料最好提前准备齐全,省得到时候来回跑。
  2.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你的申请和材料后,会先审核一下,看看材料齐不齐,符不符合条件,材料不齐的,会通知你补。
  3. 选定鉴定机构和专家:审核通过了,就会安排你去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专家也是随机抽的,保证公平公正。
  4. 进行鉴定:到了指定时间,你就去鉴定机构,专家会根据你的伤情、病历,再结合现场检查,对你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也就是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进行评定。
  5. 等待结果:鉴定完了,专家们会出具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这些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60天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作出鉴定结论,然后会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给你和单位,拿到这个结论书,就知道自己是几级伤残了。

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别担心,法律给了咱们救济途径,可以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一级的鉴定结论就是最终结论了。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老王吧,老王在一家建筑公司工地上干活,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导致右腿骨折。

  1. 工伤认定:出事之后,老王所在的建筑公司还挺负责,及时给他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保局后来出具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老王属于工伤。
  2. 伤情稳定:老王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出院后又休养了几个月,医生说他的腿伤已经稳定了,但可能会影响以后的重体力劳动。
  3. 申请鉴定:这时候,老王就可以让单位或者自己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了,他准备了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X光片等材料。
  4. 鉴定过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材料后,安排老王到指定的医院,由几位专家组成的鉴定小组给他做了检查,结合他的病历,最后专家们讨论认为,老王的右腿骨折导致功能部分丧失,符合伤残十级的标准。
  5. 拿到结果:没过多久,老王就收到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十级”,有了这个十级伤残的鉴定结论,老王就能依据相关规定,向公司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各项工伤待遇了。

这个例子里,老王就是按部就班,先认定工伤,再等伤情稳定后申请鉴定,最后拿到了应有的赔偿。


法条链接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主要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律师总结

好了,关于工伤鉴定的那些事儿,今天就给大家掰扯清楚了,记住几个关键点:

  1. 先认定工伤,后鉴定劳动能力:这是法定顺序,不能颠倒。
  2. 把握好鉴定时机:治疗终结,伤情稳定了再去申请。
  3. 材料准备要齐全:尤其是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完整的病历材料。
  4. 流程要清楚:申请、审核、鉴定、拿结论,一步步来。
  5. 对结果不服有办法: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鉴定对于咱们工伤职工来说,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一步,它直接关系到后续的工伤赔偿数额,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了解清楚流程,准备好材料,积极配合,如果过程中遇到单位不配合、材料不齐、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等问题,别犹豫,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求助,咱们辛苦赚钱不容易,可不能在受了伤之后,连应得的保障都拿不到,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祝大家工作顺利,平平安安!

工伤了,啥时候能去做鉴定?流程怎么走?,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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