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到底要不要做鉴定?不做会有啥亏吃?
大伙儿好啊,我是王律师,说起工伤,这可不是小事儿,辛辛苦苦上班,谁也不想出意外,但真遇上了,咱们就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把后续的事儿处理明白,今天王律师就跟大家掏心窝子聊聊,工伤之后那个“鉴定”,到底是个...
咱们干活儿的时候,万一不小心受伤了,心里肯定急,除了赶紧治伤,最惦记的就是这个“工伤鉴定”了,因为这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咱们能拿到多少赔偿,能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但很多朋友对这事儿一头雾水,不知道从哪儿下手,也不知道啥时候去做才合适,别慌,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咱们好好捋捋。
咱们得明白,工伤鉴定,专业说法叫“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看咱们因为工伤对劳动能力造成了多大影响,是伤残了还是影响了生活自理能力,这可不是咱们自己说了算,也不是单位说了算,得由专门的机构来评定。

啥时候能去做工伤鉴定?
这可不是受伤了立马就能去的哦,有两个关键点:
工伤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这流程说复杂也不复杂,说简单也得一步步来,不能马虎。
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别担心,法律给了咱们救济途径,可以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一级的鉴定结论就是最终结论了。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老王吧,老王在一家建筑公司工地上干活,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导致右腿骨折。
这个例子里,老王就是按部就班,先认定工伤,再等伤情稳定后申请鉴定,最后拿到了应有的赔偿。
法条链接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主要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律师总结
好了,关于工伤鉴定的那些事儿,今天就给大家掰扯清楚了,记住几个关键点:
工伤鉴定对于咱们工伤职工来说,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一步,它直接关系到后续的工伤赔偿数额,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了解清楚流程,准备好材料,积极配合,如果过程中遇到单位不配合、材料不齐、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等问题,别犹豫,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求助,咱们辛苦赚钱不容易,可不能在受了伤之后,连应得的保障都拿不到,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祝大家工作顺利,平平安安!
工伤了,啥时候能去做鉴定?流程怎么走?,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干活儿的时候,万一不小心受伤了,心里肯定急,除了赶紧治伤,最惦记的就是这个“工伤鉴定”了,因为这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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