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医药费谁来掏?费用报销到底咋弄?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养家糊口,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了伤,那可真是让人心里又急又乱,除了身体上的疼痛,最让人操心的恐怕就是这治疗费用了,这笔钱到底该谁出?怎么才能...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挣钱养家,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比如被机器蹭了下、搬东西闪了腰,甚至更严重的意外,这都可能算“工伤”,一旦工伤,看病住院就得花钱,这笔钱谁来出?怎么报?这流程要是不清楚,真是能急死人。
工伤报销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关键在于你得知道“第一步该干什么,第二步该干什么,哪些材料是宝贝,哪些时限不能超”。

第一步:赶紧治伤,同时报警或通知单位!
救人永远是第一位的!不管伤势轻重,先去正规医院救治,在这个过程中,或者稍微稳定一点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单位领导或者负责人,最好是书面形式,比如发邮件、微信(记得截图)或者填个事故报告什么的,口头说的话万一人家不认账就麻烦了,如果是比较严重的事故,现场最好有人拍照录像,或者报警让警察出个出警记录,这些都是以后的重要证据。
第二步: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报销的“入门证”!
这一步太关键了!你得先证明你这伤是“工伤”,社保局才会给你报销。
社保局受理后,会在60天内给出《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这个,恭喜你,一大半的坎儿过去了!
第三步:工伤认定下来了,接下来是“劳动能力鉴定”(如果需要的话)。
如果你的伤比较轻,看完病养好了,可能就直接报销医药费了,但如果伤得比较重,可能影响以后干活,那就需要在伤情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看看有没有伤残等级,这个鉴定结果会影响到后续的伤残补助金等赔偿。
第四步:拿着“工伤认定书”去报销医药费!
这才到了咱们最关心的“报销”环节。
第五步:等待报销到账。
提交完材料,就等着社保局审核拨款了,钱一般会打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给个人;有些地方也可以直接打到个人账户,这个提前问清楚。
律师提示: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老王吧,老王在一家装修公司干活,有一天在工地搬瓷砖,不小心脚下一滑,摔断了腿。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什么?工伤了不可怕,关键是要懂流程、敢维权,老王一开始也不懂,但他儿子及时去问、去做,最终拿到了该得的赔偿,如果老王儿子也不懂,错过了1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那老王这医药费可能就得自己扛了。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律师总结:
工伤报销,说难不难,说易不易,核心就那么几点:
咱们出来打工不容易,身体是本钱,权益更是保障,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但万一遇到工伤,一定要记住这些流程和要点,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别因为不懂法、怕麻烦,就让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让自己的伤痛白受了,有困难,找专业人士帮忙,咱们的权益,值得被认真对待!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有其他法律问题,也欢迎随时交流。
工伤了,医药费怎么报销?流程怎么走?,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挣钱养家,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比如被机器蹭了下、搬东西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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