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离婚这事儿,本身就够让人烦心的了。一堆手续要办,各种关系要理清楚。其中,户口问题就是很多人离婚后会犯嘀咕的一件事儿,我这户口本上还是已婚呢,啥时候得去改啊?拖着会不会有啥麻烦?
离婚后,户口到底多久要更新?** 今天咱就好好聊聊这个“离婚后户籍多久更新”的事儿。 咱得明白,离婚后户籍信息的更新,主要指的就是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这一栏的变更,从“已婚”改成“离异”,这事...
离婚这事儿,掰扯清楚了财产,最让人放不下的就是孩子,常有人问我:“律师,我这婚离了,啥时候才能正大光明地看孩子、认孩子啊?是不是得等个一年半载?”
其实啊,这“多久能认孩子”还真没有一个一刀切的标准答案,咱们老百姓说的“认孩子”,在法律上更多指的是“探望权”,简单说,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另一方也有义务配合。
这探望权啥时候开始算呢?
一般情况下,离婚判决生效或者离婚协议签字生效后,探望权就随之产生了,也就是说,只要你们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了,理论上你就有权探望孩子了。
但具体到“啥时候能第一次见”,就得看情况了:
协议离婚的,看你们的“约定”:如果你们在离婚协议里,白纸黑字写清楚了探望的时间、方式、频率,每周六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由男方探望”,那离婚手续一办完,就按协议来,到日子就能见,双方都守规矩,孩子也能尽快适应新的相处模式。
诉讼离婚的,看法院的“判决”:如果是法院判的离婚,判决书里通常也会对探望权做出明确规定,每月第一、第三个周日,女方可探望婚生子XXX”,判决生效后,就按判决执行。
没约定也没判决咋办?这种情况相对少见,但也不是没有,这时候,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随时都有权要求探望孩子,毕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就消失,你还是孩子的爸/妈,这个身份永远变不了,双方可以先好好商量,商量不拢,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定规矩了。
重点来了:探望孩子,不是说你想啥时候看就啥时候看,想怎么看就怎么看。核心得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刚离婚那会儿,孩子情绪可能还不稳定,双方可以先从短时间、近距离的探望开始,慢慢让孩子适应,或者,如果一方身体不好,有传染病,那肯定也得先顾着孩子的健康。
就说我前阵子碰到的一个案子吧,张先生和王女士因为感情不和离婚,女儿萌萌才五岁,判给了妈妈王女士,离婚协议里就写了“男方有探望权”,但没细说啥时候看,怎么看。
刚离婚那会儿,张先生天天想去看孩子,王女士呢,心里有气,觉得张先生之前对家庭不负责任,就老找借口不让看,张先生急了,找到我,说“我闺女我还不能看了?这都一个月了!”
我跟他说,别急,你有这个权利,咱们得跟王女士好好沟通,毕竟都是为了孩子,我帮张先生草拟了一份探望协议的补充条款,建议刚开始每周六上午由张先生接孩子出去玩半天,下午送回,王女士一开始还是不太乐意,觉得会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
后来我跟王女士也聊了聊,从法律上讲,张先生的探望权受保护,阻挠探望对孩子成长也不利,孩子需要父爱,从情感上讲,哪个孩子不希望爸爸妈妈都在身边呢?
经过几番沟通,王女士也想通了,双方签了补充协议,现在张先生每周都能陪萌萌玩半天,萌萌脸上的笑容也多了。
这个案子就说明,离婚后探望孩子,关键在于双方的理解和配合,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好好谈,谈不拢就找法律帮忙,别让大人间的矛盾,伤了孩子的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认孩子”(探望权)的时间,主要看离婚时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判决或协议一生效,你就有权按照规定去探望。
如果啥都没定,那你随时可以提出来,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去法院起诉,别拖着,探望孩子不是跟对方赌气,也不是行使什么“特权”,而是为了孩子能在完整的父爱母爱(哪怕是分开的)关怀下健康成长。
作为父母,咱们就算分开了,也得联手给孩子一个尽可能安稳、温暖的成长环境,有啥问题,多站在孩子的角度想想,很多事儿就没那么难了,如果真遇到对方蛮不讲理,死活不让你见孩子,别犹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利。
离婚后,啥时候能探望孩子?,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离婚这事儿,掰扯清楚了财产,最让人放不下的就是孩子,常有人问我:“律师,我这婚离了,啥时候才能正大光明地看孩子...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