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怎么算?退休少算了1年,补偿差了一大截!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眼瞅着快退休了,单位一核对档案,突然告诉你:“不好意思,你这工龄只能从98年算起。”可你自己明明92年就在厂里上班了,中间也没断过啊!那一刻心里“咯噔”一下,像被人抽了根主心骨...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公司干了整整十年,年会上老板还特意表扬你是“老将元勋”,可一到谈离职补偿或退休手续时,人事翻出档案轻飘飘一句:“您这工龄啊,按我们系统记录,其实才八年。”
你当场懵了:十年朝九晚五,社保没断过,加班记录一摞摞,怎么到头来工龄缩水了两年?别急,这种情况我见得太多了,今天咱就掰开了揉碎了讲清楚——工龄到底该怎么认定?哪些证据能帮你“找回”被忽略的那几年?

很多人以为,“工龄=我在这家公司上班的年数”,听起来没错,但法律上远比这复杂。
工龄在法律上叫“连续工作年限”,它直接影响你的经济补偿金、医疗期长短、带薪年休假天数、甚至退休金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每满一年工龄,解除合同时就得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看起来简单,可一旦涉及跨单位调动、待岗、下岗、劳务派遣、母子公司之间流转,工龄就开始“打迷糊战”了。
举个常见情形:
你在A公司干了5年,后来公司重组,整体并入B公司,签了新合同,但岗位、地点、领导都没变,这时候,你在A公司的5年,依法应当合并计入B公司的工龄,但很多公司会故意“清零”,说“新合同新开始”,这就是典型的钻空子!
法律不看你签了几份合同,也不全信公司系统里的记录。核心是:你有没有持续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有没有持续管理你?
哪些材料能证明工龄?我给你列个“黄金证据清单”:
记住一句话:工龄不是公司说了算,而是证据说了算。
老张在一家国企下属的物业公司干了整整十年,前六年在分公司A,后四年因集团整合,被“安排”到子公司B,签了新合同,但人没动,办公室还是原来那间。
去年公司裁员,老张被告知:“您在B公司只干了四年,补偿按四年算。”老张不服,申请仲裁。
我们帮他调取了当年的集团内部调令、连续十年的社保记录、以及A公司时期的工作照片和项目审批单,仲裁庭最终认定:虽然后期合同主体变更,但属于非劳动者原因的组织调动,工龄应连续计算。
结果:补偿从4个月工资,变成10个月,多拿了将近12万元。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公司可以换马甲,但你的时间不能白干。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工龄连续计算的核心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明确列举了“非因劳动者原因”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单位改变名称、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岗位工作等。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工龄累计满10年,年休假从5天升至10天;满20年,升至15天——差一年,假期都不同。
这些不是“参考”,是硬性规定,公司若无视,就是违法。
工龄,是你用青春和汗水换来的“隐形财富”,它不像奖金那样看得见,但在关键时刻,能决定你拿多少钱、休多少假、享什么待遇。
我给你的建议是:
最后提醒一句:你不是在跟公司争几年工龄,你是在捍卫自己被尊重的权利。时间不会倒流,但法律可以帮你把失去的“年份”找回来。
工龄,从来不该是一笔糊涂账。
工龄到底怎么算?退休少算一年,赔偿差了十几万!,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公司干了整整十年,年会上老板还特意表扬你是“老将元勋”,可一到谈离职补偿或退休手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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