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解析: 判断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从主体资格、劳动管理、劳动业务组成三方面考量。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
事实劳动关系并非提前通知就一定能终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是可以终止的。因为劳动者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当处于事实劳动关系时,其提前通知终止,是对自身权益的一种合理处置。例如,小李在一家小公司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小李若想离职,提前一定时间告知公司,从法律层面来说是可行的。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情况则较为复杂。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并且,如果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况,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金。比如,某工厂与部分工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未提供合理理由和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工厂突然通知工人终止劳动关系,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工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当事实劳动关系中涉及一些特殊情况时,如劳动者处于医疗期、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事实劳动关系的终止不能简单地以提前通知来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主体、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解析: 事实劳动关系并非提前通知就一定能终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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