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却不交社保,你真的赚了吗?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最近有个朋友跟我吐槽,说新公司倒是挺痛快地跟他签了劳动合同,但一提到交社保,HR就开始支支吾吾,说什么“现在不急,等等再看”“现金补贴更实在”,他一边觉得好像哪里不对,一边又自我安慰:“反正到手工资多了点,是不是也没那么严重?”

说实话,这种想法真的有点危险。签劳动合同却不交社保,表面上好像是给你“省了点钱”或者“多发了点现金”,但实际上,你失去的远远比那一点眼前利益多得多

签了劳动合同却不交社保,你真的赚了吗?

很多公司,尤其是一些中小型企业或初创公司,常常用这种操作来降低用人成本,他们以为“合同签了就是正规军,社保不急”,甚至有些会哄着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的声明——但这完全是对法律的误解,也是对员工的极大不负责。

社保不是一种“可选项福利”,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劳动者应享有的基本保障,单位以任何形式拒绝、拖延或不足额缴纳社保,都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这不仅仅关乎你退休后能不能领养老金,更直接影响到你眼前的权益:比如生病了医保能不能报销、生孩子能不能领生育津贴、失业了有没有基本保障,甚至工伤时能不能获得补偿。一旦单位没给你交社保,这些风险就会直接转嫁到你个人身上

更现实的是,如果公司不交社保,很多时候也意味着它可能没有跟你建立真正的合规劳动关系,一旦发生纠纷——比如拖欠工资、无故解雇,你维权时会发现自己处于极其被动的状态。

有些人可能觉得:“反正我还年轻,社保暂时用不上,拿现钱更实惠。”但问题是,社保的缴纳年限直接影响你未来的待遇,比如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医保中断也可能影响报销比例和等待期,年轻时不积累,等到需要时才发现“就差那几年”,真的会非常被动。

而从法律上讲,单位不交社保,员工有权要求其补缴,甚至还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单位不交社保,你不仅可以去告,还能拿到补偿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面临单位不交社保的情况,别犹豫,一定要主动沟通并保留证据。

  • 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打卡记录等;
  • 如果公司拒绝缴纳,可以通过12333人社热线或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
  • 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

千万别相信“自愿放弃社保”这种说法——法律上这类协议是无效的。


附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签劳动合同却不交社保,绝不是“公司好心多发钱”,而是“你在无形中承担了所有风险”,社保是你劳动权益的“安全垫”,放弃它,就相当于裸奔在职场上,别被眼前多一点点的现金所迷惑,真正靠谱的公司,绝不会在员工基本保障上动手脚,理智一点,对自己负责一点,该较真时千万别客气。

希望每一个努力工作的你,都能安安稳稳地享受到该有的保障与尊严。

签了劳动合同却不交社保,你真的赚了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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