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交社保,让公司不交?这波操作真的赚了吗?
“律师,我能不能自己交社保,让公司把该交的那份钱直接折现给我?这样我到手工资多了,公司也省事了,双赢啊!”听起来好像挺划算,但作为律师,我必须告诉你:这波操作,看似聪明,实则埋雷。
这种想法挺常见的,很多人觉得,社保每个月扣那么多钱,不如拿现金实在;而公司呢,也乐得省下高额的社保支出,于是双方一拍即合,签个协议,公司把社保费用折成补贴发给你,你自己去交灵活就业社保,但问题是,社保不是你想不交就能不交的。
从法律角度看,社保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也就是说,公司给你交社保是法定义务,不是可以“协商”放弃的福利,即使你自愿签字同意放弃社保,甚至白纸黑字写了协议,这种协议也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一旦哪天你反悔了,比如生病了、失业了、生孩子了,或者发生工伤了,公司照样得补缴,甚至还要支付滞纳金和罚款。
更现实的是,你自己交社保,和公司交社保,差别太大了,比如养老保险,单位交的比例高(目前一般是16%),进入统筹账户,个人交的只有8%进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也是,单位交的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更别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了,这些一旦缺位,出事了谁兜底?拿现金补贴看似多赚了几百块,但失去的是整个保障体系。
还有一点很多人没意识到:社保纠纷往往在劳动关系出现问题时爆发,比如公司想裁员了,或者你想离职了,这时候你再去主张社保权益,公司很可能翻脸不认人,到时候你不仅要费力维权,还可能因为之前“配合”公司逃社保,把自己置于被动地位。
以案说法:小王的教训
小王2021年入职某设计公司,公司提出:“你自己交社保,我们每月多补你1500元。”小王觉得划算,就答应了,2023年,小王因公外出时发生车祸,导致骨折,他申请工伤认定,却被告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小王找公司协商,公司说:“当初是你自己同意不交社保的,补贴也给你了,现在别来找我们。”
小王无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公司必须为小王补缴社保并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损失,最终公司不仅赔了钱,还被社保部门处以罚款,而小王虽然拿到了赔偿,但治疗期间的奔波和精神压力,远远超过了那每月1500元的“实惠”。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作为律师,我完全理解大家想多拿现金的心情,但社保是劳动者最基本的“安全网”,绝不能因为短期利益而放弃长期保障,如果你正在考虑“自己交社保,让公司不交”,我劝你三思,这不仅违法,而且风险极大——一旦发生疾病、工伤、失业等意外,你将失去最重要的兜底保障。
真正的“双赢”是:公司依法缴费,员工踏实工作,如果公司提出不交社保,你可以明确拒绝,甚至向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法律保护的是每个人的长远利益,别为了一点现金补贴,赌上自己的未来。
自己交社保,让公司不交?这波操作真的赚了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