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拖欠,我该直接仲裁还是先被迫离职?
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发工资那一天,可要是遇上老板拖欠工资,那心情真是糟透了,焦虑、无奈,甚至有点绝望,这时候,很多朋友就犯难了:我是直接去劳动仲裁要钱呢?还是先“被迫离职”,然后再去仲裁,说不定还能多拿点补偿?这选择题,可真是让人头疼。
今天咱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工资,这是最直接的方式。你可以啥也不说,直接收集好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银行流水(如果以前发过的话)、跟老板催工资的聊天记录等等,然后去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这条路的特点是目标明确——就是要钱。不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也就是说,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还在,理论上你还是公司的员工,公司可能还得给你交社保(虽然很多时候他们也不会交了),你也有义务继续上班(如果公司还让你去,你也能去的话),但这里有个小问题,如果公司还在运营,你也还去上班,那拖欠的工资可能会越积越多,仲裁的时候一起要也行。
说说“被迫离职”这条路。“被迫离职”听起来有点复杂,其实简单说,就是因为公司存在一些法定的过错行为,比如拖欠工资、没交社保、不提供劳动条件等等,导致你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了,你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你不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可是个大头,经济补偿金是按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算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被迫离职”的核心在于,你是因为公司的过错才不得不走的,而不是你自己想跳槽或者单纯不想干了,这里有几个关键点:
- 公司要有法定过错情形:最常见的就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咱们说的拖欠工资,这是最直接的理由。
- 你要“通知”公司解除合同:而且这个通知最好是书面的,并且明确说明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或其他法定过错)才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口头说的不算数,或者没说清楚理由,都可能影响后续维权,你可以发个《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公司,通过EMS邮寄,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这都是证据。
- “被迫离职”后再仲裁:你可以在发出“被迫离职”通知后,再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可以包括:支付拖欠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到底选哪个呢?
这没有绝对的标准答案,得看你的具体情况和诉求。
- 如果你只想赶紧拿到拖欠的工资,不想跟公司多纠缠,或者还想继续在公司干(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那直接仲裁要工资,可能流程上快一点(但也快不了多少)。
- 如果你觉得这公司太不靠谱了,不想再干了,而且希望能拿到应得的经济补偿金,那“被迫离职”这条路更适合你,因为这样一来,你不仅能要回工资,还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相对来说更“划算”。“被迫离职”成功的话,你能拿到的是工资+经济补偿金,这比单纯要工资多了一块!
这里有个重要提醒:如果你选择“被迫离职”,那一定要确保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法定的,并且履行了书面通知义务,理由要写清楚!不然,公司可能会说你是“主动离职”,那经济补偿金就没戏了。
核心思路是:先搞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是只想拿回血汗钱,还是想彻底和公司了断并争取最大权益。
建议参考
- 明确诉求:先想清楚自己的主要目的是单纯要回工资,还是想离职并获得经济补偿。
- 证据为王: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收集和保存好证据都是重中之重!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催薪沟通记录、工牌、工装等,越多越好。
- “被迫离职”操作要规范:如果选择这条路,务必书面通知公司,明确离职理由,并保留好通知证据,建议通过EMS邮寄给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人力资源部门,并在快递单上注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咨询专业人士:劳动纠纷有时候细节很重要,如果自己拿不准,或者公司比较难缠,建议尽早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他们能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更精准的建议。
- 及时行动:劳动仲裁是有时效的,一般是一年,别拖着拖着,把时效拖过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资被拖欠,确实是件闹心的事儿,至于选择直接仲裁还是先“被迫离职”,关键看你是否想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是否想争取经济补偿金。
- 只想拿工资,不辞职:直接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 想辞职,且想拿工资+经济补偿金:选择“被迫离职”,书面通知公司,然后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核心中的核心是:了解自身需求,掌握法律规定,保留好所有证据!必要时,别怕麻烦,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让自己的血汗钱和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咱们劳动者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勇敢一点,去争取属于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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