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拖欠,我们能炒了老板吗?聊聊被迫离职那些事儿
最近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说公司经营出了问题,工资一拖再拖,甚至是全公司都拿不到钱,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想辞职,但又觉得不甘心,怕主动辞职啥也拿不到,这种“全员工资拖欠被迫离职”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呢?...
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说自己遇到了糟心事:老板已经半年没发工资了,日子过得紧巴巴,想辞职又怕拿不到应得的钱,不辞职吧,这活儿干得也憋屈,问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被迫离职”,给自己讨个说法。
我特别能理解大家的心情,辛辛苦苦上班,图的就是那份工资养家糊口,老板一拖就是半年,换谁心里都得冒火,焦虑得不行,从法律上讲,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被迫离职”呢?

答案是:可以!而且不仅可以离职,还能跟公司要一笔经济补偿金!
咱们先把话说清楚,这里的“被迫离职”可不是咱们平时说的“我不干了”那么简单,它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及时足额”,说白了就是工资得按时发、一分不能少,您这都拖欠半年了,显然属于“未及时”支付,公司已经违法在先了。
遇到这种情况,您完全有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可不是“旷工”,也不是“主动辞职”那么简单,这是基于公司违法情形下的合法解除。
关键来了!您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书面通知公司,并且在通知里明确写清楚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所以才解除劳动合同的,千万别一声不吭就走人,也别只口头说说,这个书面通知非常重要,它是您后续可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的重要证据。
那这个“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经济补偿金是按照您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您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是您应得的补偿。
光说不练假把式,真要走到这一步,您得把准备工作做足了:
建议参考:
相关法条:
小编总结:
工资被拖欠半年,劳动者是完全有权利“被迫离职”的。核心要点就是:保留好欠薪证据,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并注明原因是“拖欠工资”,然后勇敢地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要回工资,还要拿到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千万别因为怕麻烦或者被公司忽悠就忍气吞声,您的合法权益,值得被坚定维护!遇到具体问题,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者专业律师,他们能给您更具体的指导。
工资被拖欠半年,我能炒了老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说自己遇到了糟心事:老板已经半年没发工资了,日子过得紧巴巴,想辞职又怕拿不到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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