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我能被迫离职吗?流程怎么走?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辛辛苦苦大半年,老板工资拖着不给,问了几次就说‘再等等’,这班上得真叫一个憋屈!” 我知道,遇到这种事,很多朋友心里都堵得慌,甚至想干脆“老子不干了!” 但别急,就这么走了,多亏啊!你可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咱们是有权利“被迫离职”的,而且还能跟公司要一笔经济补偿金!

这“被迫离职”可不是一拍屁股就走人那么简单,它是有法律依据和严格流程的,可不是你口头跟老板说一句“你欠我工资,我不干了”就行的,咱们得按规矩来,才能既解气,又拿到钱。

老板拖欠工资,我能被迫离职吗?流程怎么走?

核心思路就是:不是我不想干,是公司没按规矩发工资,把我“逼”走的!

具体流程怎么走呢?听我细细道来:

第一步:悄悄收集证据,这是“弹药”!

这绝对是最重要的一步,没有证据,说啥都白搭!你得把能证明以下几点的材料都收集好,越全越好:

  1. 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必须的,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工牌、工服、入职登记表、离职证明(如果之前有过)等等,只要能证明你在这儿上班的都行。
  2. 你的工资标准和应发金额:工资条、银行流水(能显示是“工资”发放的)、offer邮件、聊天记录里老板承诺的工资数,这些都算。
  3. 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这是核心!本该发工资的日子过了好久还没到账的银行流水记录;你跟老板/HR催要工资的聊天记录(微信、钉钉、邮件等,记得截图或保存原始记录,别只截一部分);如果公司发过什么“工资延期发放通知”之类的,那更是直接证据!考勤记录也能辅助证明你确实提供了劳动。

第二步:尝试协商(可选,但建议做)

虽然心里可能已经一万个不愿意了,但如果能心平气和地跟公司谈一次,看看能不能把欠的工资补上,也是一个选项。协商的时候别忘了继续收集证据,比如谈话录音(注意,录音要合法,别偷偷摸摸在别人家私密空间录,在公开办公区域或者对方知道的情况下录比较稳妥),如果协商成功,皆大欢喜;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公司口头答应就是不兑现,那咱们就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正式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步是关键中的关键!你要做的是:

写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口头说“我被迫离职了”是没用的,法律不认。

通知书里必须写清楚以下几点:

  • 收件人:公司全称,最好能写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名字。
  • 你的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职位。
  • 核心理由明确指出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是法律术语,一定要用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通知公司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这句话是灵魂,少一个字都可能出问题!千万别写“个人原因”离职,那一分钱补偿都拿不到!
  • 通知日期:你发出通知的日期。
  • 你的诉求:要求公司在X日内结清拖欠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N倍月工资,N是工作年限)、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转移等。

怎么送这份通知书?

  • 首选快递寄送!用EMS或者其他能提供送达回执的快递方式。
  • 快递单上的“内件品名”一定要写清楚:“XXX(你的名字)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这非常重要!
  • 收件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或者实际经营地址(你平时上班的地址),收件人写公司全称,或者法定代表人/HR负责人。
  • 保留好所有快递凭证!包括寄件联、快递单号,最好能在网上追踪物流信息并截图保存,直到显示“已签收”。
  • 如果能当面交给HR或负责人,并让其签收,当然最好,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公司一般不会给你签,所以快递是最稳妥的。邮件、微信、钉钉等线上方式也可以作为辅助送达手段,但法律效力上不如书面快递直接,可以多管齐下,但书面快递是核心

第四步:办理工作交接

发出通知后,劳动合同就解除了,但出于职业道德和避免公司找茬,工作还是要交接清楚的,交接的时候,列个清单,双方签字确认,这样谁也赖不掉。

第五步:要求公司结算和补偿

解除合同后,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公司:

  • 结清所有拖欠的工资。
  • 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是重点!因为是“被迫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公司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 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六步:如果公司耍赖,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在你发出通知后,还是拖着不给钱、不给补偿怎么办?那就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了!

  • 去公司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
  • 仲裁需要的材料:仲裁申请书(写清楚你的请求、事实和理由)、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网上可以查到)、以及你之前收集的所有证据材料。
  • 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然后作出裁决,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建议参考:

  1. “被迫离职通知书”的措辞非常关键,一定要严谨,明确引用法律条文和具体理由(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要写任何可能被公司抓住把柄的情绪化语言或模糊表述。
  2. 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跟公司发生正面冲突,所有沟通尽量留下书面或录音证据。
  3. 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从你觉得工资可能要出问题开始,就要有意识地保留一切相关证据。
  4. “未及时足额支付”中的“及时”,一般是指超过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支付日期。“足额”就是不能少给。
  5. 如果你还没离职,只是想了解这个流程,那现在就开始默默收集证据吧,防患于未然。
  6.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不仅仅是基本工资。
  7. 劳动仲裁是免费的,所以不要怕麻烦,如果金额比较大,或者案情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是咱们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一项重要维权手段。但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需要有理有据、按部就班来操作的。

核心要点就是:证据要足,通知要“硬”(书面形式、理由法定、送达有效),流程要对。从收集证据到发出通知,再到后续的仲裁,每一步都不能马虎。

咱们出来打工,是为了挣钱养家糊口,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相应的报酬,老板拖欠工资是不对的,咱们不能忍气吞声,但也不能蛮干,用对方法,拿起法律武器,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血汗钱!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祝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应得的!

老板拖欠工资,我能被迫离职吗?流程怎么走?,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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