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我“被迫离职”后咋走仲裁?流程来了!
老板欠薪,我“被迫离职”后咋走仲裁?流程来了!
原创文章内容:
哎,说起这拖欠工资,真是能把好脾气的人都逼出火来!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那点血汗钱养家糊口,结果老板一句“没钱”就给打发了,换谁谁不窝火?有些小伙伴被逼无奈,想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打算离职走人,但这工资不能就这么算了呀!这时候,“被迫离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就成了咱们维权的一条重要路子。
我就用大白话给大伙儿捋一捋,遇上这种糟心事,这“被迫离职”的劳动仲裁流程到底该怎么走,让你心里有个谱,少走弯路。
第一步:先判断“被迫”的“火候”够不够
不是说老板一欠薪,咱们马上就能喊“我被迫离职了”啊,得是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过错,而且这过错还得比较严重,让咱们实在没办法再干下去了,最常见的就是拖欠工资,而且通常得是无故拖欠、数额较大或者拖欠时间较长(比如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具体看各地规定和实际情况),其他的,像没给交社保、让你在危险环境下工作等等,也可能构成“被迫离职”的理由,但今天咱们重点说欠薪。
第一步,你得先掂量掂量,老板这欠薪行为,是不是真的到了让你“忍无可忍”的地步,并且有实打实的证据。
第二步:收集“弹药”——证据是王道!
打官司嘛,说白了就是打证据,这一步太关键了,证据不足,后面啥都白搭!你得像侦探一样,把能证明以下几点的东西都搜罗起来:
你俩有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没有的话,工牌、工服、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哪怕是老板私人账户转的,备注了“工资”也行)、和老板/hr的聊天记录(能证明你在这儿上班的),都算!
老板确实欠你钱了:工资条、银行流水(显示某月工资没到账)、你催薪的聊天记录、录音、老板承认欠薪的书面材料(比如欠条),甚至其他同事的证言(这个效力稍弱,但有总比没有强)。
你是“被迫”的:这主要体现在老板欠薪这个行为本身,如果老板只是偶尔晚发几天,且有合理理由,可能不算,但如果是长期、恶意拖欠,那“被迫”的理由就很充分了。
你的诉求:比如欠了多少工资,你工作了多久(用来算经济补偿)。
第三步:给老板发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关键一步!
这可不是随便写个辞职信就行的啊!这可是你“被迫离职”的核心证据!一定要书面!书面!书面!(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上,你得写清楚:
你是谁,哪个部门的,什么时候入职的。
最最重要的:明确表示,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其他法定理由),所以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通知公司你最后工作的日期(如果还没走的话)。
要求公司在多少日内结清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N倍月工资,N是工作年限)。
怎么发?最好是通过快递(比如EMS)寄到公司注册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收件人写法定代表人或人力资源负责人,快递单上一定要写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网上能查到物流信息截图),如果公司有内部邮件系统,也可以同时发一份,但快递这个“硬通货”必须要有!确保公司收到了,并且知道你是因为欠薪才走的。
这一步非常关键,直接关系到你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千万别傻乎乎地写个“个人原因”离职,那可就啥补偿都没了!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正式“开战”
通知书发出去,老板要是还不当回事,或者干脆耍赖,那咱就该启动仲裁程序了。
去哪儿仲裁?一般是去公司所在地或者你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先上网查查地址和联系方式。
准备啥材料?
仲裁申请书:这个可以去仲裁委要模板,也可以自己写,主要内容就是你的基本信息、公司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啥的,这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能查到)、你的仲裁请求(1. 裁决支付拖欠工资XX元;2. 裁决支付经济补偿金XX元)、事实和理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重点是欠薪和你被迫离职)。
证据材料:就是咱们第二步收集的那些,复印好,按顺序整理成册,最好编个号,写个证据清单。
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打印)。 这些材料一般都要交正本一份,副本按“被申请人人数+1”份(比如公司是一个被申请人,就交2份副本)。
提交申请:把这些材料都准备好,送到仲裁委,仲裁委收到后会给你个回执,如果材料不齐,他们会告诉你补啥。
第五步:开庭审理——有理有据去主张
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给你发开庭通知书,到时候你准时去,把你的证据亮出来,把事情说清楚。别紧张,实事求是就行,仲裁员会引导流程的。如果老板那边没来人,或者来了不认可,仲裁委也会根据证据来裁决。
第六步:拿到裁决书后——看结果办事
仲裁委开完庭,会出个《仲裁裁决书》。
如果老板乖乖执行了:皆大欢喜,钱拿到手,事儿了了。
如果老板不服,去法院起诉了:那你就得准备去法院应诉,流程类似,但更正式一些。
如果老板不执行,也不起诉:裁决书生效后,你可以拿着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帮你要钱。
建议参考
“被迫离职”前,最好先和老板沟通一下,看能不能私下解决,毕竟仲裁也费时间精力,但沟通时注意保留证据,别被老板忽悠了。
证据!证据!证据!再强调一遍,从你打算维权开始,就要有意识地收集和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尤其是书面证据和电子证据(记得备份!)。
仲裁时效是1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别拖太久,过了时效,仲裁委可能就不受理了。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措辞非常关键,一定要明确是“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其他法定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别写错别字,公司名称什么的要准确。
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或者涉及金额比较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你分析和准备,能大大提高胜诉率,毕竟术业有专攻嘛。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咱们今天说的“欠薪被迫离职”,主要就是依据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因为老板欠薪你被迫离职,符合第(一)项,老板是要给你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条是说,如果老板欠薪,劳动部门可以责令他付,逾期不付还要加罚。)
小编总结
被拖欠工资确实闹心,但咱们不能慌,更不能认栽!“被迫离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是法律赋予咱们打工人的维权武器,记住几个关键词:看准“被迫”的法定情形、死死攥住证据、发好那份关键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按部就班走仲裁流程。
虽然过程可能有点繁琐,耗点心力,但为了咱们的血汗钱,值!如果自己搞不定,别怕,及时找专业人士帮忙,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正在困惑的你,祝你维权顺利,早日拿回属于自己的辛苦钱!咱们打工人,凭本事吃饭,工资一分都不能少!
好嘞,各位打工人兄弟姐妹们,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在劳动法领域摸爬滚打多年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扎心但又不得不面对的话题,老板欠薪,我被迫离职后咋走仲裁?流程来了!,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