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不给,我被迫离职该咋走流程?
哎,说起上班打工,最怕的就是遇到老板拖欠工资这档子事儿,辛辛苦苦干活,到了发薪日却迟迟见不到钱,心里肯定急得像火烧,有些小伙伴可能会想,那我直接走人算了!但别急,如果你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不想干了,这...
哎,说起打工挣钱这事儿,最怕的就是啥?活儿干了,汗流了,到了发薪日,老板却开始“打太极”,工资一拖再拖,真是让人窝火又无奈!这时候,很多朋友可能会想:“我能不能不干了?这算不算被迫离职?能不能要点补偿?” 答案是:能!但得按规矩来!咱就好好聊聊,如果因为老板拖欠工资,咱想“被迫离职”,到底该走啥流程,才能既解气又不吃亏。
咱打工的,挣的都是辛苦钱,养家糊口全指望这点工资,要是公司明目张胆地拖欠工资,那真是把人逼到墙角了,这时候,“被迫离职”就成了不少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一个选择,但这“被迫离职”可不是摔门就走那么简单,它有一套讲究的流程,走对了,不仅能顺利脱身,还能依法拿到应有的经济补偿;走错了,可能啥都落不着,还惹一身麻烦。
第一步:收集证据,这是“硬道理”!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话一点不假,在决定“被迫离职”前,你得先把“老板欠我工资”这个事儿给坐实了,都需要啥证据呢?
所有证据都要尽可能保留原件,或者清晰的复印件、截图。多备份几份,别到时候要用了找不到。
第二步:正式催告公司支付工资(关键一步!)
拿到证据后,别急着马上走人,你得先给公司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就是正式催告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这一步非常重要,它能证明你不是“任性”辞职,而是公司先“犯错”,你给过机会但公司不珍惜。
怎么催告呢?最好是书面形式,比如发一份《催告函》,函件里要写清楚:
这份《催告函》怎么送呢?强烈建议用EMS邮寄,并且在快递单上清晰注明“关于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的催告函”,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如果公司有统一的邮箱,也可以同时发一份邮件,并保留好发送成功的凭证和邮件内容截图。千万别只口头说说,回头公司不认账,你没证据。
第三步: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核心动作!)
如果公司收到你的催告函后,还是无动于衷,或者找各种理由继续拖着不给钱,那咱就可以启动“被迫离职”的核心程序了——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这份通知书可是“官宣”,非常重要,内容一定要写明白、写准确:
发送方式同样重要!强烈建议通过EMS邮寄,并在快递单上醒目地写上“关于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收件人写公司全称,最好能写上法定代表人或人力资源负责人的名字,保留好所有邮寄凭证,包括快递单存根、物流信息截图(显示已签收),如果公司内部有OA系统或者指定邮箱,也可以同步发送电子版,但纸质版是王道!
第四步:办理工作交接,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
通知书送出去,劳动合同就算解除了(一般以公司收到通知书为准),之后,你就可以根据公司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办理工作交接。交接时,最好列个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免得后续扯皮。
别忘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面要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和原因(可以写“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提出解除”),这个证明对找下一份工作很重要。
第五步: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在你离职后,还是拖着不给结清工资,或者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金,那咱就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了——申请劳动仲裁!
准备好你的仲裁申请书(写清楚你的请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以及前面收集的所有证据材料,到公司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立案后,会安排开庭,你按时参加就行,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建议参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因为拖欠工资“被迫离职”,是劳动者在公司严重违约情况下的无奈之举,也是合法维权的途径,整个流程的核心在于“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从一开始的证据收集,到中间的书面催告和通知,再到最后的仲裁维权,每一步都不能马虎。
咱是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血汗钱,不是无理取闹。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走,准备好相关证据,就能大大提高维权的成功率,希望大家都用不上这些知识,但万一遇上了,也别慌,按步骤来,法律会给咱撑腰!
老板欠薪不给,我被迫离职到底该咋走流程?能不能拿到补偿?,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哎,说起打工挣钱这事儿,最怕的就是啥?活儿干了,汗流了,到了发薪日,老板却开始“打太极”,工资一拖再拖,真是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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