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老板欠工资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
原创文章内容: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在深圳执业多年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一个咱们打工人都可能遇到的糟心事——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实在没办法了,只能被迫离职,这种情况下,咱们能有啥说法吗?能拿到补...
嘿,朋友们,在深圳这座快节奏的城市里,咱们打工人辛辛苦苦干活,图的就是按月拿到应得的薪水,对吧?可偏偏就有那么些不靠谱的老板,拖着工资不给,真是能把人急死、气死!有些人被逼无奈,只能选择“被迫离职”,那问题来了,这种情况下,咱们去劳动仲裁,能不能享受“一裁终局”的待遇,少走点弯路,快点把血汗钱拿回来呢?这可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了。
咱们得明白啥叫“被迫离职”,简单说,就是因为老板那边出了幺蛾子,比如没及时足额发工资、没按规定缴社保、或者用暴力威胁咱们劳动等等,把咱们逼得实在没办法了,不得不提出辞职,这种情况下,咱们可不是主动放弃工作,而是老板的错导致咱们待不下去了,所以按规定,老板是要给咱们经济补偿金的。
咱们再说说这个“一裁终局”,听着挺厉害,啥意思呢?就是说,劳动仲裁委员会一旦做出裁决,这个裁决就生效了,不像有些案子,仲裁完了还能去法院一审、二审,拖拖拉拉好久。“一裁终局”的好处就是快!能大大缩短咱们维权的时间,早点拿到钱。
因为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去仲裁,到底能不能“一裁终局”呢?
这里面得分情况看,不是一刀切的“能”或者“不能”。
关键点在于你的仲裁请求是什么,以及涉及的金额。
根据咱们国家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裁终局”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况:
咱们这种因为“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的情况,仲裁请求一般会有两项:一是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二是要求支付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
这里有个“很重要!如果你的仲裁请求里,既有拖欠的工资,又有经济补偿金,这两笔钱加起来,或者其中任何一笔,超过了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总额,那不好意思,整个案子可能就没法“一裁终局”了,或者说,仲裁委可能会对超过部分不适用“一裁终局”。
还有一点,“一裁终局”主要是针对咱们劳动者来说更有利,如果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的,咱们劳动者对裁决不服,还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但老板那边,如果他不服,就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了,只能在特定条件下,去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这个仲裁裁决,而且这个难度可比直接起诉要大得多。
总结一下,在深圳,如果因为老板拖欠工资你被迫离职,去申请劳动仲裁,只要你仲裁请求里涉及的拖欠工资金额和经济补偿金金额,各自或者加起来(具体看仲裁委怎么认定)没有超过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2倍,那是很有希望拿到“一裁终局”的裁决的,这无疑会大大加快你维权的进程。
具体案子具体分析,每个公司的情况不一样,老板会不会耍赖也难说,一旦遇到这种事,别慌,先收集好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欠薪证明、被迫离职通知书等等,这些都是你的“弹药”。
建议参考:
相关法条:
小编总结:
在深圳,如果因为老板拖欠工资导致你“被迫离职”,申请劳动仲裁时,只要你主张的拖欠工资金额和经济补偿金金额(单独或合计)没有超过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那么仲裁委是可以对这些请求作出“一裁终局”裁决的,这对于咱们打工人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意味着能更快地拿到血汗钱,不用陷入漫长的诉讼拉锯战。
法律的规定是一方面,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一旦遭遇欠薪,一定要勇敢站出来维权,保留好所有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咱们的合法权益,要靠自己去争取!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工作顺心!
在深圳,老板欠薪我被迫离职,仲裁能一裁终局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嘿,朋友们,在深圳这座快节奏的城市里,咱们打工人辛辛苦苦干活,图的就是按月拿到应得的薪水,对吧?可偏偏就有那么...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