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我走了,仲裁能拿到啥?被迫离职补偿详解

普法百科2秒前1

哎,说起上班挣钱这事儿,谁都图个踏实,可要是遇上公司拖欠工资,那真是能把人愁坏了,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发薪日能拿到工资,结果左等右等,工资就是迟迟不到账,一次两次可能还能理解,要是长期拖着不给,那日子可就太难过了,房租、水电、养家糊口,哪一样不要钱?

这时候,很多朋友就会琢磨:“公司一直拖着不给钱,我实在耗不起了,不想干了,能不能直接走?走了之后,除了我应得的工资,还能不能要点别的补偿啊?”

答案是:能!不仅能要回你的血汗钱,符合条件的,还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这可不是我瞎说,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

咱们得明确一点,公司拖欠工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那如果公司一直不给,咱劳动者是不是就只能干等着?当然不是!这时候,你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啊,这可不是“辞职”,这叫“被迫解除”,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大不一样!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简单说就是:因为公司有错在先(比如拖欠工资),导致我没办法再继续在这儿干了,所以我只能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

那具体怎么操作呢?

  1. 第一步,你得“通知”公司。你不能一声不吭就走了,最好是书面通知(邮件、微信聊天记录、快递书面函件都可以,但一定要保留好证据!),明确告诉公司:“因为你们从X年X月起就一直拖欠我的工资,共计X元,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我现在被迫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这样,你的“被迫离职”才算有了合法的依据和开端。

  2. 第二步,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是打仲裁官司的关键,你得把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上班、工资标准是多少、公司具体欠了你多少工资、以及你已经通知公司被迫离职的所有证据都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能显示公司发工资的记录)、考勤记录、和公司负责人的聊天记录(关于欠薪的)、你发的被迫离职通知(截图、快递回执等),证据越充分,仲裁赢的把握就越大!

  3. 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带上你的身份证、证据材料,去公司所在地或者你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那仲裁的时候,你可以主张哪些权益呢?

  • 第一,要求公司支付拖欠你的全部工资。这是你应得的,一分都不能少!
  • 第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一般是按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你在公司干了3年2个月,月平均工资是8000块,那公司就该给你3.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也就是8000 × 3.5 = 28000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所以说,遇上公司拖欠工资,千万别觉得自己只能认倒霉,或者一生气裸辞就完事儿了。依法“被迫离职”并申请仲裁,是咱们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咱付出了劳动,就该拿到应得的报酬,公司违法了,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议参考:

  1. 保留好所有证据!这是重中之重!从入职开始的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到后来公司拖欠工资的通知、与老板或HR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短信等),以及你发送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回执或发送记录,都要妥善保管。
  2.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定要书面化,并明确原因。通知书里必须写清楚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被迫解除合同,这样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口头说的不算数,得有书面凭证。
  3.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别拖太久,过了时效可能就麻烦了。
  4. 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申请仲裁前,也可以尝试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有时候监察部门介入后,问题能更快得到解决。
  5. 不懂就问!如果觉得流程复杂,或者公司态度强硬,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他们能给你更具体的指导。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公司拖欠工资,咱劳动者千万别忍气吞声,更不要不明不白地“裸辞”。“被迫离职”不是任性,而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关键在于你要拿好证据,按规矩办事,明确告知公司离职原因,然后通过劳动仲裁理直气壮地要回属于自己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你的每一分血汗钱都值得被尊重和保护!遇到这种糟心事,别慌,收集证据,咨询专业人士,依法维权,准没错!

公司欠薪我走了,仲裁能拿到啥?被迫离职补偿详解,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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