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了算员工自离吗
合同到期不算员工自离。自离通常指员工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行为,而合同到期是基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与自离的概念有本质区别。
从定义来看,自离具有明显的主动性和擅自性。员工自离往往是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未按照正常的离职流程,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等,就自行停止工作并离开单位。而合同到期是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达成,是一种正常的合同结束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是基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安排。在合同到期时,双方的劳动关系按照约定正常结束,不存在员工擅自离职的问题。
在法律后果方面,两者也有很大差异。员工自离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如工作的中断、业务的延误等。用人单位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自离员工进行处理,甚至可能要求员工因自离造成的损失。而合同到期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从程序上来说,自离是员工单方面的、无序的行为,没有遵循法定的离职程序。而合同到期时,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续签合同。如果续签,双方会重新协商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续签,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如出具离职证明、结算工资、转移社保关系等。
综上所述,合同到期和员工自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和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