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自己提出离职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自己提出离职通常没有补偿。但存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即自己在合同到期时提出离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这种情形属于劳动者自主选择结束劳动关系,并非用人单位方面存在过错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法律也规定了特殊情况。当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同样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可能包括降低工资待遇、减少工作福利、增加工作强度或工作时间等不利于劳动者的条件变更。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到期自己提出离职是否有补偿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劳动者可以仔细审查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用人单位提出的续订条件,以确定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侵害。若存在争议,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