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公司拖欠工资,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
最近啊,收到不少长沙的朋友私信,说自己遇上了糟心事——公司老板不知道咋回事,工资一拖再拖,问了几次都说“再等等”,这一等可能就是一两个月,甚至更久,家里等着米下锅,房贷车贷压得喘不过气,这心里头那个急...
哎,说起打工那点事儿,最让人闹心的莫过于辛辛苦苦干活,到了发薪日老板却开始“打太极”,工资一拖再拖,那种焦急、无奈,甚至愤怒的心情,相信不少朋友都经历过,有些小伙伴被逼得没办法,只能选择离职,但心里又犯嘀咕:我这是“被迫离职”,不是我自己想走的,这种情况能拿到补偿吗?尤其在咱们长沙,有没有啥说法?
咱就好好聊聊这个话题,给在长沙打拼的各位兄弟姐妹们吃颗定心丸。
答案是:有补偿!而且是法定的!
听到这话,是不是心里稍微舒坦点了?别着急,咱们得把这里面的门道搞清楚,才能稳稳当当拿到属于自己的钱。
咱们得明白啥叫“被迫离职”,这可不是说老板欠你工资,你一生气拍屁股走人就算“被迫离职”的,法律上,这叫“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要基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
核心来了:什么情况下,因为拖欠工资“被迫离职”才有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咱们说的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里有几个关键点,你得记牢了:
那这个补偿,具体能拿多少呢?
这个补偿,法律上叫“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资高于长沙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就按三倍封顶计算,而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不过对于大多数普通打工者来说,一般不会超过这个上限)
举个栗子:小明在长沙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2个月,每个月工资(税前,包含奖金、补贴等)是6000元,因为公司拖欠了他3个月工资,他催告后公司仍不支付,于是小明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被迫离职,那么小明能拿到的经济补偿金就是 3.5 个月工资 × 6000元/月 = 21000元。
具体操作步骤建议:
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正式提出书面离职:写清楚离职原因是“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保留好送达回执。
与公司协商:离职后,可以尝试和公司协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问题,如果公司讲道理,愿意给,那是最好的,省时省力。
协商不成,就果断维权!
重点再强调一下:
建议参考:
如果你在长沙遇到了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并且打算“被迫离职”,请务必:
相关法条:
小编总结:
在长沙,如果老板确实拖欠了你的工资,你因此“被迫离职”,是完全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个权利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咱们劳动者的“尚方宝剑”。
遇到不公,别忍气吞声,也别盲目行动,先冷静下来,收集好证据,写对离职理由,然后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工资是你汗水的结晶,补偿是你应得的保障,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的辛苦钱,在长沙工作顺心,生活愉快!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他们能给你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在长沙,老板拖欠工资,我被迫离职有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哎,说起打工那点事儿,最让人闹心的莫过于辛辛苦苦干活,到了发薪日老板却开始“打太极”,工资一拖再拖,那种焦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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