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工资不想干了?被迫离职流程看这里!
大伙儿好!今天咱们来聊个糟心事——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咱们不想干了,这“被迫离职”到底该怎么走流程,才能既解气又不吃亏呢?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辛辛苦苦干活,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心里肯定堵得慌。
咱们得明确一点,“被迫离职”可不是说走就走那么简单,它是有法律依据和特定流程的,目的是为了让咱们能合法地从这种糟心的工作关系中解脱出来,并且拿到咱们应得的补偿。
第一步:收集证据,这是“硬道理”!这绝对是最重要的一步,没有之一!你得拿出铁证证明公司确实拖欠你工资了,都要收集啥呢?
- 劳动合同:证明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
- 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你正常的工资标准和公司以往的发放记录。
- 考勤记录:证明你确实在公司上班,付出了劳动。
- 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比如公司发布的工资延迟发放通知、与老板或HR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钉钉等,记得截图或保存原始记录)、同事的证言(这个效力稍弱,但有总比没有强)。
第二步:正式通知公司“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有了证据,你就可以“有理有据”地行动了。千万不要一声不吭就走人!那样可能会被公司反咬一口,说你旷工或者自离,最后啥补偿都拿不到。 你需要书面形式(注意,最好是书面!)正式通知公司,告诉他们:“因为你们拖欠我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我现在被迫跟你们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通知怎么送?
- 最好是能直接交给HR或负责人,并让他们签收,留下凭证。
- 如果公司没人理你,那就寄快递!用EMS,收件人写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或HR负责人,地址写公司注册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快递单上一定要写清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保留好底单和快递签收记录(网上可以查物流信息并截图)。
- 自己也要留一份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备不时之需。 通知里要写明白:你的姓名、工号、入职日期、解除合同的原因(就是公司拖欠工资,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欠的,欠了多少)、解除合同的日期。
第三步:办理工作交接,结清工资通知发出后,理论上你就可以不用去上班了,但为了避免后续扯皮,工作交接还是尽量配合一下,当然前提是在合理范围内,你要向公司主张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四步: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收到通知后,还是不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不给你经济补偿,那咱们就该拿起法律武器了——申请劳动仲裁!
- 去哪个仲裁委?一般是公司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仲裁请求写什么?主要就是:1. 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2. 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很重要!根据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 准备好仲裁申请书(网上有模板,也可以去仲裁委要)、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工商信息(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以及咱们第一步收集的所有证据材料。
第五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别灰心,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参考:
- 千万别冲动裸辞!一定要按流程来,先通知后离职,不然“被迫”的理由就不成立了。
- 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平时就要有意识地保留好工作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记录。
- 书面通知是关键,口头说的不算数,EMS邮寄是个好办法,有迹可循。
- 经济补偿金别忘了要!这是公司拖欠工资导致你离职,你应得的补偿。
- 劳动仲裁是免费的,流程也不算太复杂,大胆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金额比较大或者情况复杂,也可以考虑咨询或委托律师。
- 在与公司沟通时,尽量保持冷静,别吵架,重点是收集信息和证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咱们劳动者千万别慌,也别忍气吞声!“被迫离职”是法律赋予咱们的权利,但这个权利的行使需要遵循法定流程,核心就是:保留好证据 ->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 协商或仲裁维权 -> 不服再诉讼。咱们是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是无理取闹,每一步都走扎实了,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利益,拿回属于自己的辛苦钱和应得的补偿,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祝大家都能遇到靠谱的公司,工作顺利,拿钱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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