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工资不想干了?邮寄被迫离职信有用吗?
原创文章内容: 嘿,朋友们,最近是不是有人正为工资的事儿愁眉苦脸呢?辛辛苦苦上班,到了发薪日,工资却迟迟不见踪影,问老板吧,要么含糊其辞,要么就说再等等,这种滋味,谁遇上谁知道,那叫一个闹心! 这...
大伙儿好!今天咱们来聊个糟心事——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咱们不想干了,这“被迫离职”到底该怎么走流程,才能既解气又不吃亏呢?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辛辛苦苦干活,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心里肯定堵得慌。
咱们得明确一点,“被迫离职”可不是说走就走那么简单,它是有法律依据和特定流程的,目的是为了让咱们能合法地从这种糟心的工作关系中解脱出来,并且拿到咱们应得的补偿。
第一步:收集证据,这是“硬道理”!这绝对是最重要的一步,没有之一!你得拿出铁证证明公司确实拖欠你工资了,都要收集啥呢?
第二步:正式通知公司“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有了证据,你就可以“有理有据”地行动了。千万不要一声不吭就走人!那样可能会被公司反咬一口,说你旷工或者自离,最后啥补偿都拿不到。 你需要书面形式(注意,最好是书面!)正式通知公司,告诉他们:“因为你们拖欠我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我现在被迫跟你们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通知怎么送?
第三步:办理工作交接,结清工资通知发出后,理论上你就可以不用去上班了,但为了避免后续扯皮,工作交接还是尽量配合一下,当然前提是在合理范围内,你要向公司主张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四步: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收到通知后,还是不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不给你经济补偿,那咱们就该拿起法律武器了——申请劳动仲裁!
第五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别灰心,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参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咱们劳动者千万别慌,也别忍气吞声!“被迫离职”是法律赋予咱们的权利,但这个权利的行使需要遵循法定流程,核心就是:保留好证据 ->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 协商或仲裁维权 -> 不服再诉讼。咱们是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是无理取闹,每一步都走扎实了,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利益,拿回属于自己的辛苦钱和应得的补偿,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祝大家都能遇到靠谱的公司,工作顺利,拿钱舒心!
公司欠工资不想干了?被迫离职流程看这里!,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伙儿好!今天咱们来聊个糟心事——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咱们不想干了,这“被迫离职”到底该怎么走流程,才能既解气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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