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不想干了?被迫离职正确姿势学起来!

普法百科3秒前1

最近有位朋友跟我倒苦水,说老板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家里房贷车贷压得喘不过气,想辞职又怕拿不到应得的钱,问我该怎么办,唉,碰到这种事,谁心里都堵得慌,辛辛苦苦干活,拿不到血汗钱,换谁都想拍桌子走人,但“走人”也是个技术活,特别是这种被“逼”走的情况,咱得走得明明白白,把属于自己的权益一分不少地拿回来,今天就跟大伙儿聊聊,如果因为老板拖欠工资,咱们不想干了,这“被迫离职”的流程到底该怎么走才对。

第一步:千万别冲动,先“固定证据”!

发现工资没按时发,先别光顾着生气,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收集和保留好所有证据,这就像打仗,证据就是你的弹药,具体要啥呢?劳动合同、工资条(或者银行流水,能证明你每月该拿多少钱那种)、考勤记录、和老板或HR关于欠薪的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甚至是你去催薪时的录音录像(这个要注意方式方法,别侵犯隐私),一切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干活、以及公司确实欠你工资的东西,都给它妥妥收好!

第二步:尝试沟通,顺便“留痕”

证据在手,心里不慌,可以尝试跟公司负责人沟通一下,问问啥时候能发工资,看对方是啥态度,沟通的时候,尽量别光口头说,最好能留下书面记录,比如发个邮件、微信消息什么的,明确一下欠薪的事实和金额,如果公司给了承诺,下个月10号一定发”,那这个承诺也要记下来,要是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明确说法,或者干脆耍赖,那咱就得考虑下一步了。

第三步:关键一步!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这可是核心操作,千万不能省略,也不能马虎!当公司明确拖欠工资,或者经过你合理催告后(比如发了书面催告函,给了合理期限,公司还是不发),你就可以正式提出“被迫离职”了。

怎么提?必须是书面形式!写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点一定要写清楚:

  1. 明确你的身份:姓名、身份证号、在公司的职位。
  2. 明确解除合同的理由一定要写清楚,是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个理由非常非常重要,写不对,后面的经济补偿可能就没了!
  3. 明确解除日期:一般可以写“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或者给公司一个合理的交接期限后的日期。
  4. 要求公司支付的款项:包括拖欠的工资、以及根据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金。

这份通知书怎么给公司?最好是能当面送达,让公司签收,留下签收证据,如果公司耍赖不收,那就用EMS邮寄,邮寄地址一定要是公司的注册地址或者实际经营地址,收件人写公司全称或者法定代表人,邮寄单上“内件品名”一定要写清楚:“XXX(你的名字)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邮寄凭证和快递签收记录,这能证明公司收到了。

第四步:办理工作交接,结清所有款项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送出去后,就可以着手准备工作交接了,交接的时候,也要注意保留好交接清单,让接手人和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别忘了跟公司结算清楚:

  • 拖欠的工资:一分不能少。
  • 经济补偿金:根据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其他未结款项:比如未休年假工资、加班费等等。

第五步:协商不成?果断维权!

如果公司在你按上述流程操作后,还是拒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那咱也不能客气,直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大概有: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工商信息、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欠薪证据、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及送达证明、工作交接记录等等,仲裁委立案后,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裁决,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建议参考:

  1. 保持冷静,理性维权:被欠薪肯定窝火,但冲动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有理变无理。
  2. 证据为王,贯穿始终:从一开始就要有证据意识,所有跟工作、工资、沟通相关的材料都别扔。
  3. 书面通知是核心:“被迫离职”不是口头说走就走,那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你主张权利的关键,理由一定要写对!
  4. 经济补偿别忘了:因为公司欠薪被迫离职,你是有权拿到N倍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N是工作年限)。
  5. 及时维权,别过时效: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被拖欠工资,劳动者无疑是受害者,但咱不能光凭一腔怒火行事,得用对方法,走对流程。核心就是抓住“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个法定理由,通过书面形式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来启动“被迫离职”程序,并保留好所有关键证据。这样一来,不仅能顺利离开不负责任的公司,还能依法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和经济补偿,维权路上,证据是你的护身符,法律是你的坚强后盾,希望大家都不会遇到这种糟心事,但万一遇到了,也请勇敢且智慧地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板欠薪不想干了?被迫离职正确姿势学起来!,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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