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找监察,被迫离职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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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拖欠工资,估计不少朋友都深有体会,每个月就指着那点工资还房贷、养孩子、过日子呢,结果老板一句“资金周转不开”就给晾那儿了,一拖就是仨月半年,问急了还可能被怼“爱干不干”,这时候,咱们心里肯定憋屈,不想干了是真的,但就这么走了,工资要不回来不说,好像也太便宜他们了?

拖欠工资找监察,被迫离职管用吗?

于是乎,“被迫离职”这个词儿就冒出来了,简单说,就是因为老板犯了错,比如欠薪,咱们实在没办法才走的,不是咱自己不想干,所以老板还得给咱补偿。

那为啥又扯到“劳动监察”了呢?这劳动监察,就像是咱们打工人的“保护伞”之一,当老板拖欠工资的时候,咱们可以先去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出面帮咱们跟老板交涉,责令老板限期把工资补上。

重点来了!如果咱们已经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了,监察部门也责令老板支付工资,但老板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拖着不给,或者干脆就不给,这时候,老板的行为就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且是在咱们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后,依然拒不改正。

这种情况下,咱们就有底气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咱们说的“被迫离职”,而且这种情况下离职,老板还得给咱们经济补偿金!这可不是小数目,是按咱们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你看,先找劳动监察,一方面是给老板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是为咱们自己“被迫离职”收集关键证据,监察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之类的文书,就是铁证啊!

当然了,也不是说一投诉就能马上拿到钱,就能顺利离职,这中间可能需要一点时间,咱们得有点耐心,同时也要注意保留好所有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跟老板催薪的聊天记录、向劳动监察投诉的回执等等,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宝贝。

建议参考:

  1. 第一步:收集证据,果断投诉:一旦发现老板拖欠工资,别犹豫,先把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上班、工资多少、欠了多久的证据都收集好,然后第一时间去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支队投诉。
  2. 第二步:保留好监察部门的“成绩单”:投诉后,监察部门会有受理通知书、调查结果、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件,这些都要妥善保管,它们是证明公司违法欠薪的重要依据。
  3. 第三步:书面提出“被迫离职”:如果监察介入后,公司还是不给钱,或者给不齐,这时候你就可以给公司发一份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通知书里要写清楚,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最好提一下监察责令后仍不支付的情况),所以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通知书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可以邮寄(记得用EMS,保留好快递单和回执,写明文件名称),或者当面递交让对方签收。
  4. 第四步:别忘了要经济补偿:离职后,除了被拖欠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给,就可以拿着所有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了。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老板拖欠工资,咱们先找劳动监察投诉,这不仅是要回工资的直接手段,也是为“被迫离职”和索要经济补偿铺路。监察部门的介入和处理,能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个事实更加清晰和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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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找监察,被迫离职管用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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