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就掰开揉碎了聊聊,被拖欠工资,想被迫离职,到底该怎么通知单位才是最正确、最能保护自己权益的方式
唉,说起这拖欠工资的事儿,真是能把人逼疯!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那点工资养家糊口,结果单位一拖再拖,简直是让人忍无可忍,这时候,很多朋友可能就不想干了,想“走人”,但这“走人”也不是说一声“老子不干了”就完事的,特别是这种被拖欠工资逼得没办法才想离职的,怎么跟单位说,这里面可有大学问,直接关系到你能不能拿到应得的赔偿!
你得明白一个关键点:“被迫离职”不是你主动辞职那么简单!这在法律上叫做“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简单说,就是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在先,并且违法了,所以你才不得不离职,这种情况下,你不仅不用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反而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甚至还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对,你没听错,是单位要给你钱!
核心问题来了:怎么通知单位?
别口头!别口头!别口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跑去跟老板或hr吵一架,说“你们欠我工资,我不干了!”然后扭头就走,这不行!口说无凭,万一单位回头不承认你是因为拖欠工资离职,反而说你是无故旷工或者主动辞职,那你可就亏大了。
必须书面!而且要“正式”地书面通知!这书面通知,我们一般叫它《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可不是随便写个纸条就行的,里面的内容非常关键。
这份通知书里,你必须写清楚以下几点:
- 明确的对象:写给谁?一般是“XX公司负责人”或“XX公司人力资源部”。
- 明确的身份:你是谁?姓名、工号(如果有的话)、在哪个部门、担任什么职务。
- 最最核心的——离职原因!这一点一定要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直指核心:因为单位拖欠工资!比如说:“因贵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本人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的劳动报酬(工资),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本人现通知贵单位解除双方于X年X月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看到没?法律依据都给它写上,显得你专业,也让单位知道你不是好欺负的。
- 明确的最后工作日期:虽然是被迫离职,但最好还是给单位一个合理的交接时间,本通知送达之日起X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或者直接写“最后工作日期为X年X月X日”,如果单位实在太过分,你也可以写明“即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 明确的要求:你希望单位怎么做?“请贵单位在X日内为本人结清所拖欠的工资,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请贵单位配合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档案转移等离职手续。”
- 落款:你的签名和日期,一个都不能少。
怎么送出去?确保对方“收到”承认收到”!写好了通知书,怎么送也是个学问,目的是为了证明“单位确实收到了这份通知”。
- 首选:EMS快递!对,就是邮政的EMS,在快递单上务必、清晰地写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拖欠工资被迫离职)”,收件人写单位全称,收件人可以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保留好快递底单!非常重要!最好再拍个照,等快递寄出去后,记得在网上查物流信息,显示“签收”后,把物流信息也截图保存好。
- 当面递交,并要求签收!如果能找到单位负责人或HR当面递交,让他们在你的通知书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已收到”,并写上日期,那是最好的,但这种情况对方可能不配合,所以EMS是更稳妥的办法。
- 发送到单位官方邮箱或HR邮箱。如果之前有工作邮箱往来,可以把通知书作为邮件附件发送,邮件主题同样要写明“XXX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发送成功后,保留好邮件发送成功的凭证和邮件内容截图,但这个方式单独使用效力可能弱一点,最好和EMS配合使用。
语气要“理性、客观、礼貌”,但内容要“坚定、明确”。虽然心里很生气,但通知书里尽量不要用辱骂、威胁的词语,咱们是去“通知”,不是去“吵架”,把事实(拖欠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你的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和要求(结清工资、支付补偿)写清楚就行,有理有据,对方才更难耍赖。
自己留好所有证据!通知书原件自己留一份,复印件或扫描件用于寄送,所有寄送凭证(快递底单、物流记录、邮件截图)、对方签收凭证,都要妥善保管,还有你证明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与负责人的聊天记录等等,一个都不能少!这些都是你后续可能维权(比如去劳动仲裁)的重要武器。
建议参考:
如果你觉得写这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心里没底,可以参考下面这个简单的框架,但具体内容一定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修改: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致:XX公司(单位全称) 负责人/人力资源部:
本人XXX(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系贵单位XX部门XX岗位员工,于X年X月X日与贵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因贵单位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未及时足额支付本人劳动报酬(工资),共计人民币XXXX元(如有具体数额可写明),贵单位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之规定,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现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正式通知贵单位:
- 自本通知书送达贵单位之日起,本人与贵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立即解除。(或:本人与贵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于X年X月X日解除,此日为本人最后工作日期。)
- 请贵单位在X日内(或:于X年X月X日前)为本人结清所有拖欠的工资。
- 请贵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向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XXX元(具体数额可根据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
- 请贵单位在上述期限内为本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档案转移等离职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人(签名):XXX 日期:X年X月X日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编总结:
被拖欠工资确实让人窝火,但“被迫离职”一定要走对流程,关键就在于那份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要明确指出是因为单位拖欠工资(这是法定理由!),送达方式要确保对方收到并有据可查,自己要保留好所有证据链条。
你不是“灰溜溜”地走,你是在单位违法在先的情况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这个步骤操作,不仅能要回属于你的工资,还能依法拿到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耍赖不给,你就可以拿着这些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会站在你这边的! 能帮到那些正在经历这种糟心事的朋友们,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回属于你的辛苦钱和应得的补偿!
今天,咱就掰开揉碎了聊聊,被拖欠工资,想被迫离职,到底该怎么通知单位才是最正确、最能保护自己权益的方式。,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