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着不给我交社保,到底能忍多久?别等吃亏才后悔!
朋友小王上个月刚入职一家新公司,满心欢喜准备大展拳脚,却突然跑来问我:“公司说试用期过后才交社保,这合理吗?我该不该接受?”说实话,这种问题我听过太多次了,很多人总觉得“刚入职嘛,忍一忍再说”,结果一...
离婚,本是为了摆脱一段不愉快的关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可有些人,却在离婚后依然摆脱不了前任的阴影,遭受着各种形式的骚扰,这无疑是给本就伤痕累累的心灵,又撒上了一把盐,很多人会问,这种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我到底能忍多久?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
我想告诉大家,离婚后的骚扰,绝对不是小事,更不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可以一笔带过的,它可能表现为无休止的电话、短信轰炸,恶意中伤的谣言,跟踪、监视,甚至是威胁、恐吓,更有甚者会上升到肢体冲突,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你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心理健康,更可能对你的人身安全造成实实在在的威胁。
以案说法:
就拿前阵子我接触到的一个案子来说吧,当事人李女士(化名)和前夫王先生(化名)离婚已经快一年了,离婚协议也签了,财产也分割清楚了,可王先生始终觉得“不甘心”,隔三差五就给李女士打电话、发微信,一开始是哭诉自己多后悔,求复合,李女士明确拒绝后,他就开始言语攻击,说一些很难听的话,后来发展到去李女士单位楼下等她,甚至在她家门口堵她,李女士被吓得不行,白天心神不宁,晚上也睡不好觉,工作都快丢了,她一开始想着“毕竟夫妻一场”,能忍就忍了,怕事情闹大不好看,结果呢?王先生的行为变本加厉。
后来李女士找到我,我告诉她,这已经不是简单的“骚扰”了,王先生的部分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我建议她立刻收集证据,包括所有的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对方跟踪、堵门的视频或录音(注意自身安全前提下),以及单位同事或邻居的证人证言等,我们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介入后对王先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告,我也协助李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拿到保护令后,王先生才有所收敛,李女士的生活终于恢复了平静。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面对骚扰,一味的忍让只会让对方更加肆无忌惮,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如果骚扰行为情节非常严重,可能构成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律师总结:
离婚后遭遇骚扰,“忍”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反而可能让自己陷入更深的困境。关键在于:
你有权利过上平静、安全的生活,离婚不是你软弱可欺的理由,法律会为你撑腰,别让过去的阴影,毁掉你未来的光明,如果正在经历这样的困扰,请一定勇敢站出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让骚扰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离婚后被骚扰,到底能忍多久?,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离婚,本是为了摆脱一段不愉快的关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可有些人,却在离婚后依然摆脱不了前任的阴影,遭受着各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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