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怎么算?邻居天天吵得睡不着,到底能不能告他?
晚上十一点,隔壁传来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孩子半夜被吓醒;楼上每天早上六点准时“咚咚咚”拖椅子、搬家具;楼道里有人长期放高音喇叭跳广场舞……你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敲门沟通,对方却一句“我住我家,爱咋咋地”...
大半夜,楼上“咚咚咚”跳健身操,隔壁K歌到凌晨三点,楼下商铺音响震天响……你翻来覆去睡不着,血压蹭蹭往上涨,心里直犯嘀咕:“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管不了个噪音?”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聊聊——遇到噪音扰民,到底该怎么合法、高效地解决?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上去理论”,但说实话,情绪上头的时候,几句话不对付,很容易从“维权”变成“互殴”,真打起来了,吃亏的往往是那个先动手的,第一步,稳住心态。
你要做的不是立刻冲上去拍门骂人,而是悄悄开始收集证据。没有证据的投诉,就像没带枪上战场,基本等于白忙活。
怎么做?很简单:
这些材料,是你后续维权的“子弹”。
处理噪音,讲究策略,不是一上来就要打官司,咱们讲效率,也讲情理。
第一步:友好沟通
对方根本不知道自己吵到了别人,尤其是新搬来的租客、老年人用电视声音大一点,或者孩子在家跑跳,这时候,敲个门,态度平和地说一句:“您好,最近晚上声音有点大,我们家老人小孩休息不好,能不能稍微注意一下?”——往往一句话就解决了。
第二步:找物业或居委会
如果沟通无效,那就升级,找物业!他们有管理责任,根据《民法典》,物业服务人应当对小区内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等进行维护,你把录音交上去,要求他们出面协调,大多数情况下,物业会打电话提醒或上门劝导。
有些社区还有“邻里调解员”,也可以申请介入,摆事实、讲道理,避免矛盾激化。
第三步:报警处理
如果以上都无效,而且噪音发生在夜间(一般是晚上10点到早上6点),已经明显影响正常生活,那就可以直接报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警方可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我见过不少案例,警察一上门,对方立马怂了:“我不知道这么严重啊……” 这就是法律的威慑力。
第四步:向环保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如果是工业噪音、商铺长期高音喇叭招揽顾客这类问题,可以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投诉,他们有权检测噪音分贝是否超标。
而对于长期、反复、严重影响生活的噪音行为,你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损失,虽然金额可能不高,但胜诉判决本身就能形成震慑。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李女士住在某老小区六楼,五楼住着一对年轻夫妻,每晚9点后就开始在家跳“居家健身操”,地板震动明显,连茶几上的水杯都会轻微晃动。
李女士先是沟通,对方说“这是锻炼身体,又不是故意的”;找物业,物业说“人家在自己家里运动,管不了”;后来她连续录了两周的视频和分贝检测数据,晚上10点多还能测到65分贝(超过夜间标准),最后直接报警+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在住宅内长期进行高强度跳跃活动,已超出合理生活使用范畴,构成相邻权侵害,最终判令被告停止夜间剧烈运动行为,并赔偿李女士精神抚慰金3000元。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它告诉我们,法律保护的是“安宁生活权”,不是谁声音大谁就有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294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82条
在公共场所组织或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说服教育;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很多人觉得,“人家在家里,爱干嘛干嘛”,或者“多大点事,忍一忍算了”,可我想说,睡眠质量、居家安宁,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人权之一。
你不需要忍受那种“白天上班累成狗,晚上回家像工地”的生活,法律给了你维权的工具,关键是要用起来——理性、有序、有证据地维权。
👉 面对噪音,沉默不是美德,行动才是自保;
👉 沟通是首选,但不代表无限退让;
👉 报警不丢人,维权不可耻;
👉 你的安静生活,值得被认真对待。
下次再有人问你:“这噪音你也忍得了?”
你可以笑着回一句:“我已经录音了,要不要听听?”
——这才是新时代公民该有的底气。
噪音扰民怎么处理?吵得睡不着觉,还能忍多久?,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半夜,楼上“咚咚咚”跳健身操,隔壁K歌到凌晨三点,楼下商铺音响震天响……你翻来覆去睡不着,血压蹭蹭往上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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