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断年假如何计算
法律解析: 工作中断后年假计算需依据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年假天数,若中断后在新单位工作,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假天数的基础是累计工...
单位不让员工休年假,员工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年假是员工依法享有的权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当单位不让员工休年假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员工可以以合适的方式向单位提出自己依法享有休年假的权利,说明休假对自身的重要性,同时也可以表明休假不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如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等。很多时候,单位可能是因为工作安排等原因暂时忽略了员工的年休假权益,通过友好沟通,问题可能会得到妥善解决。
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部门。员工可以向其提交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单位不让休年假的事实。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依法对单位进行处理。
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员工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审理案件。如果仲裁结果支持员工的诉求,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员工在面对单位不让休年假的情况时,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解析: 单位不让员工休年假,员工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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