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还能理直气壮休年假吗?
咱们今天聊个实在话题——公司没给你交社保,你还能不能休年假? 很多人一听说公司没缴社保,心里就犯嘀咕:“我这劳动关系是不是不算数?年假是不是也得泡汤?” 别急,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一句话先摆结论...
要离职了是否可以休年假需分情况来看。如果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一定时间且符合享受年假的条件,在离职前是有权休年假的;若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致使劳动者当年无法休完年假,还应给予相应补偿。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只要劳动者符合这些条件,在离职前就有权利享受相应天数的年休假。
若劳动者提出离职申请后,在离职前还有未休的年假,是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休年假的要求。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劳动者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不过,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年假的,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劳动者休年假。但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劳动者离职时当年已工作时间按比例折算后应休年假天数不为整数的,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例如,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6个月后离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其应休年假天数为(181÷365)× 5 ≈ 2.48天,此时不足1整天的部分舍去,该劳动者可休年假2天。
劳动者要离职时,应根据自身工作年限和实际工作时间,判断自己是否有未休的年假,合理维护自身权益。若与用人单位就年假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解析: 要离职了是否可以休年假需分情况来看。如果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一定时间且符合享受年假的条件,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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