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假未休可以今年休吗
法律解析: 去年年假未休通常是可以在今年休的,但具体要依据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未休完年假的支付问题有明确的规范。当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后,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实际安排的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时,就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计算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例如,小李月工资为6000元,他应休年假5天,但只休了2天,还有3天未休。其日工资收入为6000÷21.75≈275.86元。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给他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为275.86×3×300% = 2482.74元,不过其中包含了正常工作期间已支付的工资部分,所以实际额外支付的补偿为275.86×3×200% = 1655.16元。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金。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解析: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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