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玩失踪?茂名老赖躲猫猫,钱还能要回来吗?
哎,你说这年头交个朋友咋就这么难呢?前脚刚把几万块借出去,说是“兄弟急用周转一下”,后脚人就失联了——电话不接、微信拉黑、家里没人,连他爸妈都说“我们也找不着他”,这不是我在茂名办的案子,而是最近半个...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开口借钱,信誓旦旦说“下个月就还”,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人影都找不着?最近在茂名,就有不少市民遇到了类似的糟心事:借出去的钱像石沉大海,报警后警察却说“这是民事纠纷,我们管不了”,这下可让人懵了:难道钱就这么打水漂了?
先说重点:报警不一定能直接把钱要回来,但它是你维权链条中重要的一环。

很多人以为,只要对方不还钱就是诈骗,报警就能抓人,但实际上,大多数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是刑事案件,警方接到这类报警,通常会做笔录、登记信息,但不会立案侦查,更不会上门强制执行还款,这不是警察不作为,而是职责划分的问题——他们管的是违法犯罪,而借钱不还是“违约”,归法院管。
但这不代表报警就没用,恰恰相反,报警记录在后续的诉讼中可能是关键证据!你能证明自己多次催款无果,对方逃避沟通甚至威胁恐吓,这些都能为日后起诉“恶意拖欠”或“涉嫌诈骗”埋下伏笔,特别是在一些边界模糊的案件中,报警行为本身就是在向司法机关释放信号:“我不是自愿赠与,我是被欺骗或被迫出借。”
那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别慌,三步走:
2023年,茂名市民张某借给同乡李某1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双方写了借条,约定半年内还清,到期后李某开始推脱,后来直接换了手机号,张某报警,警方了解情况后告知属民事纠纷不予立案。
但张某没有放弃,他整理了借条原件、银行转账记录、以及一次通话录音(李某亲口承认欠款),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不履行,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发现李某名下有一辆轿车,随即查封并启动拍卖程序,最终车辆拍卖款覆盖了大部分债务,剩余部分被列入失信名单,李某因无法坐高铁、贷款受限,主动联系张某达成和解。
这个案子说明:报警虽不能立刻解决问题,但它是整个维权路径的起点;真正的“杀手锏”,是法院的判决和执行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可能构成诈骗罪,此时报警才有刑事立案空间。
作为处理过上百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执业律师,我想说的是:善良要有锋芒,帮忙也要留痕。
很多人碍于亲戚朋友面子,不好意思写借条、不敢录音、不愿撕破脸,结果钱没了,关系也崩了,规范的借贷不是冷漠,而是对彼此的尊重,一句“咱写个条,你也安心,我也放心”,远比事后翻脸强。
✅ 借钱一定要留证据;
✅ 不还钱先别急着骂,赶紧收集材料;
✅ 报警不是终点,而是取证的一部分;
✅ 真正能让“老赖”低头的,从来不是情绪,而是法律武器。
在茂名这样的城市,人情社会浓厚,但我们更要学会用法治思维保护自己,钱可以不多,但尊严不能打折,该起诉就起诉,该执行就执行——你不是在报复谁,你只是在捍卫本该属于你的公平。
别怕麻烦,因为沉默的成本,往往更高。
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茂名老赖欠钱失联,债主该咋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开口借钱,信誓旦旦说“下个月就还”,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人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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