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怎么搞?万一不被认,咱咋办?

普法百科35秒前1

哎,说起工伤,谁也不想摊上,但真遇上了,咱可不能慌,更不能自认倒霉,工伤认定,说白了就是国家给咱劳动者的一个保障,确认了是工伤,后续的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啥的,才有地方说理,有地方报销。

那这工伤认定到底咋个“搞”法呢?您别急,听我慢慢说,一步一步来,咱争取把它弄明白。

工伤认定怎么搞?万一不被认,咱咋办?

第一步:出事了,先别急,该干嘛干嘛!第一时间肯定是救人和治伤!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啥时候都得把命和健康放第一位,现场能拍照片、保留证据的,赶紧弄一下,比如事故现场、受伤部位啥的,有备无患。

第二步:赶紧告诉单位!按规定,出事了,单位应该在30天内就向当地的人社局(以前叫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您一能动弹,或者家属,就得赶紧跟单位负责人说清楚情况,催促他们赶紧办,这里有个小窍门:口头说不如书面通知,最好能让单位签收个东西,或者发个邮件、微信啥的留个底,证明咱告诉过单位了。

第三步:单位不吭声?咱自己来!最怕的就是单位不配合,或者单位觉得这不算工伤,拖着不去申请,这时候,咱劳动者可不能干等着!根据规定,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动静,或者咱对单位的认定不服,咱自己、咱的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都可以直接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记住这个时间,1年!过了这村儿可能就没这店儿了,千万别耽误!

第四步:准备材料,去“告状”(申请)!去人社局申请,不是空口白牙说就行,得带齐材料,得有这么几样:

  1. 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人社局有现成的,去了填就行。
  2. 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同事证言啥的,证明你跟单位确实有劳动关系,这一点非常重要!没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可就麻烦了。
  3. 医疗证明: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拍片报告等,证明你确实受伤了,怎么受的伤。
  4. 其他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目击证人的证词(最好能让证人写个书面的,签上名),如果是上下班路上出的交通事故,还得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并且得是你不承担主要责任才行。

材料准备得越全越好,人社局那边也好快点给你认定。

第五步:等通知,配合调查!交了材料,人社局会给你个回执,他们收到申请后,会在15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就受理,然后可能会对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这时候,咱得积极配合,有啥问啥,别隐瞒。

第六步:等结果!从受理那天起,一般在60天内,人社局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这个决定书就是关键了,上面会写清楚到底是不是工伤,如果是工伤,皆大欢喜,下一步就是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索赔。

万一不被认,咱咋办?怕就怕等来的结果是“不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这时候您可千万别灰心,也别觉得没希望了。

  • 第一步:先看清楚为啥不认定。决定书上会写理由,咱仔细琢磨琢磨,是材料不全啊,还是事实认定有问题,或者是法律适用理解不一样。
  • 第二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觉得人社局的认定不对,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社局,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简单说,就是找他们的“上级”评评理。
  • 第三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服,或者干脆不想复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人社局,让法院来判。

这两条路,复议和诉讼,您可以选一条,也可以复议不服了再诉讼,就是法律给咱的申诉渠道,一定要用起来!


以案说法:

给大伙儿说个我碰到的真实案例吧,就叫老王吧,老王是个建筑工人,在工地上砌墙的时候,脚手架突然松动,他摔了下来,把腿给摔断了。

一开始,包工头还挺积极,说医药费他先垫着,可等老王出院了,想申请工伤认定,包工头就不乐意了,说老王自己不小心,而且他们没签劳动合同,不算工伤,老王一下子就懵了,觉得没合同,这事儿是不是就黄了?

后来老王家属找到了我,我告诉他,没合同也不怕,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就行,我们一起收集了老王的工牌、工地上的考勤记录、工友们的证言,还有包工头给老王转账发工资的银行流水,拿着这些材料,老王自己去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

一开始,人社局也因为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让补材料,我们把收集到的那些间接证据都交了上去,并且说明了情况,人社局经过调查核实,最终认定老王受伤属于工伤,包工头不服,还想去复议,后来看我们证据确凿,也就没敢再折腾,最后老王顺利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拿到了应有的工伤赔偿。

所以您看,即使单位不配合,没有劳动合同,只要咱们能拿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一样可以认定工伤,关键是别放弃,找对方法,收集好证据!


法条链接:

咱聊了这么多,背后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主要的法律就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这些法条是咱们维权的“尚方宝剑”,了解一下,心里就有底了。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就给大伙儿讲到这儿,我再给大伙儿总结几点“干货”:

  1. 及时报告,抓紧时间!出事了赶紧告诉单位,单位不申请,自己千万别超过1年的申请期限。
  2. 保存证据,至关重要!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记录、事故现场证据、证人证言,一样都不能少,平时留个心眼,关键时刻能救命。
  3. 了解流程,心中有数!从申请到受理,再到调查和决定,每个环节都有时间规定,别被单位忽悠了。
  4. 单位不配合,咱有办法!别害怕单位的拖延和推诿,法律赋予了咱自己申请的权利。
  5. 对结果不服,及时维权!收到不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别慌,记住可以复议,可以诉讼,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工伤认定是个细致活儿,也是个需要耐心的过程,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如果真遇上了复杂情况,别犹豫,早点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你出出主意,跑跑腿,毕竟,身体是自己的,权益也得靠自己争取!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里,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工作顺利!有啥法律问题,欢迎随时交流。

工伤认定怎么搞?万一不被认,咱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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