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轻伤怎么赔偿?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先别急,“轻伤”也是工伤! 大家得明白一个理儿: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不管是轻伤还是重伤,都叫工伤!别听有些人说“这点小伤不算啥”,法律上可没这么说,万一真不小心在班上挂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咱们打工仔、打工妹在工作中,万一不小心受伤了,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疼在身上,急在心里:这算工伤不?工伤了我该找谁去啊?单位要是不管不顾,我一个小老百姓又能怎么办呢?别慌,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你捋捋清楚,工伤这事儿,到底该找哪个部门,遇到坎儿了又该怎么应对。
第一时间,也是最重要的,肯定是先顾好自己的身体,赶紧去正规医院治疗!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啥都没有健康重要,治疗的同时,别忘了跟医生说清楚,这是在工作中受的伤,病历上最好能体现这一点,这都是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工伤了,到底该先找哪个部门呢?
第一站:老板或单位负责人按理说,出了事,第一时间应该通知你的老板或者单位负责人,很多正规的单位,会有相应的工伤处理流程,他们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你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帮你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给力,这当然是最省心的。这里要特别提醒:不管单位态度怎么样,所有的医疗票据、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甚至你和老板的聊天记录、在工作群里的发言、同事的证言(最好能有书面的或录音),只要和工作、受伤有关的,都给我好好保留好!越全越好!这都是你的“弹药”。
如果单位不给力,或者压根儿没给你买社保,那就要靠自己了!这时候,你就要自己或者委托你的直系亲属,直接去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里面的“工伤认定科”或者“社会保险科”,这个部门是专门管工伤认定的,你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自己去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人社局受理你的申请后,会进行调查核实,然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这个决定书非常关键,它是你享受工伤待遇的“通行证”。
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如果伤情比较严重,影响劳动能力,下一步就要做“劳动能力鉴定”。这个鉴定也是向人社局提出申请,由他们组织或者指定专门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结果会告诉你,你的伤残等级是多少,这直接关系到你能拿到多少赔偿。
如果单位不赔偿或者赔偿不合理,怎么办?这时候,你就需要用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了,这个委员会一般也是设在人社局里面,或者和人社局在同一个办公区域,你可以向他们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等。
其他可能用到的部门或途径: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老王吧,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干活,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下来,摔断了腿,包工头送他去了医院,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后,就想给老王几千块钱私了,让他签个“以后概不负责”的协议,老王觉得不对劲,自己这伤肯定不止这点钱。
这时候,老王就应该: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遇到工伤,特别是单位不配合的时候,一定要勇敢站出来,按照法律程序一步一步来,人社局和劳动仲裁委就是咱劳动者的坚强后盾。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简单说,就是单位30天内申请,单位不申请,个人1年内可以直接去社保局(人社局)申请。
律师总结
工伤维权这条路,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可能遇到各种波折,但核心记住几点:
法律是保护咱们劳动者的,遇到工伤,千万别自认倒霉,也别被单位吓唬住,该走的程序一步不能少,该争取的权益一分不能让!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有其他问题,也欢迎大家继续交流。
工伤了该找哪个部门?单位不配合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咱们打工仔、打工妹在工作中,万一不小心受伤了,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疼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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