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挣钱养家,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那可真是让人闹心,除了身体受苦,最关心的肯定就是“这工伤到底能赔多少钱?”以及“万一单位不配合,我该怎么办?”这两个问题了,别慌,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您好好说道说道。
咱们得明白,工伤赔偿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儿,它跟您的伤情、治疗情况、是不是构成伤残,以及当地的具体标准都有关系,但大体上,赔偿范围和标准是有章可循的。

工伤了,到底能赔哪些钱?
您把这几个方面记牢了,心里就有个谱了:
治疗期间的“救命钱”和“基本生活保障”:
- 医疗费:这是大头,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药费、手术费等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都能报,单位没给你交社保的,这笔钱就得单位掏。
-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单位会按当地规定给你补助伙食费。
- 交通费、食宿费:如果因为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也能报销,当然有标准限制。
- 停工留薪期工资:受伤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叫停工留薪期,这段时间,单位得按你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给你发工资,不能少一分,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也不超过12个月。
经鉴定构成伤残的“一次性”和“长期”赔偿: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你伤情稳定了,去做个劳动能力鉴定,评上伤残等级(1-10级,1级最重),就能拿到这个钱,这钱是国家给的,从工伤保险基金里出,具体多少,跟伤残等级和你本人工资挂钩。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俩是在你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才有的。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也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后续可能的治疗。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个是单位支付的,因为你受伤后可能找工作不如以前方便,这算是一种补偿。 这两项的标准,各地不一样,得看你当地的规定,伤残等级越高,这两笔钱也越多。
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如果工伤后,经鉴定生活不能自理,还可以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也是从工伤保险基金出,分三个等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标准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来算。
因工死亡的“身后事”赔偿:这是最不幸的情况,如果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数字每年都会涨一点。
单位不配合怎么办?这才是最让人头疼的!
很多朋友工伤后,最怕遇到单位不认账、不配合,别愁,记住这几步:
- 赶紧收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这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单位30天内不申请,你或者你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等,越多越好,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伤害是在工作中发生的。
- 认定下来后,如果构成伤残,去做劳动能力鉴定。这个是确定你伤残等级,计算具体赔偿金额的依据。
- 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就可以跟单位谈赔偿了,谈不拢?直接去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的!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 单位没买社保?照样赔!如果单位没给你交工伤保险,那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别听单位瞎忽悠说没交社保就不赔。
以案说法
老王是一家机械厂的工人,在操作机床时不小心被零件砸伤了右腿,住院治疗了一个月,医疗费花了3万多,出院后,医生建议他休息3个月,老王找单位要说法,单位老板一开始还挺客气,说让他先治病,后来就开始推脱,说这是老王自己不小心,不算工伤,医药费让他自己先垫着。
老王一听就急了,赶紧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他,这种情况明显属于工伤,在律师的指导下,老王自己准备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医院的诊断证明、同事的证言等材料,向当地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经过调查,认定老王属于工伤。
伤好得差不多后,老王又去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老王再次找到单位,单位一看证据确凿,加上律师从中协调,知道躲不过去了,由于单位没给老王买工伤保险,单位支付了老王的全部医疗费2.8万元(社保目录内)、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3个月)1.8万元,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9个月本人工资)5.4万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当地标准)合计12万元,总共下来,老王拿到了将近22万多的赔偿。
这个案子里,老王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及时申请了工伤认定,并且保留好了相关证据,如果他当时听信了单位的话,放弃了维权,那损失可就大了。
法条链接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律师总结
工伤赔偿,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核心就两条:一是“认不认”(工伤认定),二是“赔多少”(劳动能力鉴定和赔偿计算)。
- 早认定:发生工伤后,无论单位态度如何,自己要主动,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是法定权利,千万别错过了时效。
- 留证据:劳动关系证明、受伤经过、医疗记录等,这些都是维权的“弹药”,务必妥善保管。
- 懂项目:知道自己大概能赔哪些项目,心里有底,跟单位谈判或者仲裁时才不会吃亏,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两个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这些都是大头。
- 勇维权:单位不配合、不赔偿,别怕!劳动仲裁、诉讼,都是咱们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单位没买社保,不是免责的理由,所有赔偿由单位承担。
法律是保护咱们劳动者的,遇到工伤,别慌,别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过程中觉得复杂,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他们帮你出谋划策,能少走很多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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