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情况能算轻伤?轻伤鉴定标准,这篇给你说明白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遇到点冲突,万一受伤了,大家可能会琢磨:“我这伤算不算轻伤啊?”“轻伤到底是个啥标准?”毕竟,这关系到责任认定,甚至可能影响到案件的性质,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差别可大了...
大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感觉,身体受苦不说,医药费、误工费一堆事儿,最让人头疼的可能还是:“我这情况算工伤吗?该去找哪个部门说事儿啊?” 别着急,您听我给您慢慢捋捋,工伤维权,找对门儿是第一步,找不对,可能就白忙活了。
第一步: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有些朋友可能没签劳动合同,或者是跟着包工头干的活儿,这时候,第一步可能不是直接去认定工伤,而是得先确认你和“老板”或者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工伤认定的前提,通常是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步: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
劳动关系确认了,或者你本身就有劳动合同,那下一步就是申请工伤认定了,这是核心环节!
第三步: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如果工伤认定下来了,确定是工伤,而且伤情比较严重,影响到以后干活儿了,那就需要做个劳动能力鉴定,看看伤残等级是多少,这直接关系到你能拿到多少赔偿。
第四步:协商赔偿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接下来就是谈赔偿了。
第五步:对仲裁结果不服——人民法院
如果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不满意,或者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那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简单的例子,让大家更明白。
案例:老王在一个建筑工地上打工,没签劳动合同,一天,他在脚手架上作业时,不小心摔了下来,腿骨折了,包工头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后,就不想管了,说老王自己不小心。
老王该咋办?
这个例子里,老王就依次找了仲裁委(确认劳动关系)、人社局(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残)、仲裁委(索赔),最后如果公司还不服,就可能到法院。
法条链接
了解了流程,咱们再看看法律依据,心里更有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一条讲的就是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和受理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就是人社局。)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这一条讲的是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和受理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这一条明确了确认劳动关系和工伤赔偿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具体条款可自行查阅原文,这里只摘选核心内容)
律师总结
好了,各位朋友,关于工伤纠纷该找哪个部门,咱们就梳理到这里。
维权之路可能有点漫长,也可能会遇到各种阻力,但请记住,法律是保护咱们劳动者的,关键是要保留好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医疗单据、事故现场照片或视频、工友证言等等,越多越好),及时行动(别过了申请时限),找对部门,如果自己搞不清楚,可以咨询当地人社局的工伤科,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比如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像我这样的律师。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受了工伤,身体已经受苦了,千万别再因为不知道找谁而让权益受损,勇敢一点,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啥具体问题,也欢迎大家留言或者私信交流,咱们下次再聊!
工伤了,维权该找哪个部门?别慌,这篇给你说明白!,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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