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怎么申报?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普法百科36秒前1

原创文章内容:

大伙儿都知道,上班挣钱不容易,要是再因为工作受了伤,那更是雪上加霜,身体受苦不说,这医疗费、误工费一大堆开销,想想都头大,这时候,工伤保险就能给咱们受伤的职工撑一把伞,但这把伞可不是自动打开的,得咱们自己或者家人去“申请”才能撑开,工伤申报这事儿,您可千万别含糊!

工伤了怎么申报?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第一步:赶紧就医,保留证据!

甭管伤轻伤重,第一时间先去正规医院看病!这不仅是为了治伤,更重要的是,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片子这些,都是将来申报工伤的重要证据,缺一不可,您可别图省事去小诊所,到时候证据不足,哭都来不及,看病的时候,跟医生说清楚,这是“工作时受的伤”,医生会在病历上注明,这很关键!

第二步:及时“告诉”单位!

受伤了,别自己扛着,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简单说,就是你得在受伤后尽快(最好是24小时内,当然30天内单位都有义务申报)告诉老板或者单位的HR,说你在工作中受伤了,口头说不行,最好是书面形式,比如写个情况说明,让领导签个字,或者发个邮件、微信消息留痕,证明你“及时通知”了单位。

第三步:等单位“动静”,或自己动手!

  • 如果单位靠谱,积极配合:那恭喜你,单位会在30天内帮你去申请工伤认定,这期间,你就安心养伤,配合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就行。
  • 如果单位不靠谱,不搭理你,或者超过30天了单位还没动静:这时候你可千万别傻等!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单位不帮你,你自己、你的家人(配偶、父母、子女等)或者工会,在受伤后1年内,都可以自己去申请!这个“1年”是时效,过了这个时间,再想申请可就难了,这点务必牢记!

自己申请要带啥材料?

得准备这些:

  1. 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局有模板,可领可下载);
  2. 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等,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 身份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5. 如果是家人代办,还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比如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等,具体问社保局)。

把这些材料准备齐了,交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工伤认定部门,他们会给你个回执,然后就是等待审核和调查。

第四步: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

如果社保局认定为工伤,会给你一份《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这个,就意味着你的工伤得到了官方认可,等伤情稳定了,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看看伤残等级,然后根据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等。

重点来了: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这是很多朋友最担心的情况,单位要是耍赖,不承认是工伤,不给你盖章,不提供材料,甚至威胁你,怎么办?

别慌!记住王律师这句话:单位不配合,咱自己走程序,法律给咱撑腰!

  1. 收集劳动关系证据:如果没签劳动合同,那工资转账记录、工牌、工装、考勤表、同事证言(最好有书面的,能签字按手印更好)等等,只要能证明你在那儿干活儿的,都搜集起来。
  2. 自己去社保局提交材料:就按上面说的材料清单,一样样准备好,直接去社保局申请,社保局会给单位发《举证通知书》,单位要是拿不出证据证明你不是工伤,那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3. 寻求帮助:实在搞不定,可以找当地的工会组织,或者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咨询律师,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走工伤认定程序,千万别因为单位一吓唬就退缩了,你的合法权益,得自己争取!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更直观。

案例:老张的遭遇与维权路

老张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木工,在一次搭设脚手架时,脚下木板断裂,从3米高处摔下,导致右腿骨折。

事故发生后,老张第一时间被工友送到了医院,包工头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后,就开始推脱,说老张自己不小心,不属于工伤,后面的费用也不肯再出,公司更是连面都不露。

老张很着急,听工友说可以找律师,于是他联系了我,我了解情况后,告诉老张:“别担心,这明显是工伤,单位不配合,咱们自己申请!”

在我的指导下:

  1. 老张安心养伤,同时让家人把所有的医疗票据、诊断证明都保管好。
  2. 我协助老张收集了他的工牌、工服照片、与包工头的微信聊天记录(涉及工作安排和工资)、以及两位工友愿意作证的书面证言,用来证明他和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 老张的儿子作为近亲属,在事故发生后的第45天,带着我帮忙整理好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向当地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社保局受理后,向建筑公司送达了《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建筑公司收到后,果然提交了一份说明,称老张是“临时找来的,不算公司员工,是他自己操作失误导致受伤”。

但我们提交的工友证言、工牌照片以及微信记录等,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老张是在为公司工作时受伤,建筑公司虽然否认,但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反驳。

社保局经过调查核实,在受理申请后的60天内,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老张所受伤害为工伤。

拿到认定书后,老张后续又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在与公司协商赔偿未果后,我们又通过劳动仲裁,为老张争取到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在内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十余万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即使单位不配合,只要咱们证据扎实,流程走对,一样能认定工伤,拿到应有的赔偿。


法条链接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空口说白话。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划重点!)

  3.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这些法条就是咱们维权的“尚方宝剑”,关键时刻能派上大用场。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工伤申报,看似复杂,但只要记住几个关键点,就能化繁为简:

  1. “快”字当头:受伤后尽快就医,尽快告知单位,别耽误了最佳时机和申请时效。
  2. “证”据在手:所有医疗记录、劳动关系证明、事故现场证据(照片、视频、证人等)都要妥善保管,这是认定工伤的基石。
  3. “敢”于维权:单位配合是幸运,不配合是常态,遇到单位耍赖、推诿,千万别忍气吞声,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自己去申请,或者寻求工会、律师的帮助,1年的申请时效,千万别错过了!
  4. “懂”得流程:大致了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赔付的流程,心里有数,才不会慌。

工伤维权之路可能会有些波折,但请相信,法律是保护咱们劳动者的,身体受了伤,权益不能再受损,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身边有遇到类似情况的人,也请把这些知识分享给他们。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我是王律师,关注我,了解更多实用法律知识,为您的生活保驾护航!有具体问题,欢迎咨询,祝大家工作顺利,平平安安!

工伤了怎么申报?单位不配合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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