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缴就离职,工作交接能甩手不管吗?
朋友啊,今天咱们聊一个既现实又容易让人纠结的问题:公司没给你交社保,你一怒之下辞职了,那手上的工作还要不要交接? 可能你心里正憋着一股气:“单位先不仁,别怪我不义!”——先别急,这事儿光靠情绪解决不了...
哎,说起这拖欠工资的事儿,真是能把好好一个打工人逼到墙角,活儿干了,汗流了,到了发薪日,老板却开始“打太极”,今天说明天,明天说后天,拖着拖着就没了下文,这时候,很多朋友心里就萌生了退意:这样的公司,不待也罢!可是,因为拖欠工资被迫离职,这工作交接到底该怎么做才对自己最有利,不会留下后遗症呢?
咱们得明确一点,“被迫离职”不是拍屁股走人那么简单,它是有法律依据的,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咱们劳动者是占理的,不仅可以走,还能依法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问题来了,都“被迫”了,我还需要好好交接工作吗?会不会我交接完了,公司更耍赖不给钱了?这担心不无道理,但咱们得按规矩来,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能授人以柄。
从法律角度和职业道德来讲,即使是被迫离职,工作交接也是员工应尽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就明确说了,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你看,交接了,公司才有义务在这个节点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因为你拒不交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说不定还会反过来咬你一口,要求赔偿。
交接是必须的,但怎么交接,这里面就有学问了,关键是要“聪明交接,不留隐患”。
建议参考:
相关法条:
小编总结:
被拖欠工资确实让人糟心,选择“被迫离职”也是无奈之举,但咱们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工作交接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我们职业素养的体现,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要忍气吞声。关键在于交接过程中要擦亮眼睛,保留好所有证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自己在付出劳动后,能够顺利拿回属于自己的辛苦钱和应得的补偿。如果公司真的不讲武德,那咱们手里的证据就是维权的最强武器,有理有据,才能行稳致远,希望各位打工人都能远离欠薪烦恼,工作顺利!
拖欠工资想走人,工作交接怎么办才不吃亏?,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哎,说起这拖欠工资的事儿,真是能把好好一个打工人逼到墙角,活儿干了,汗流了,到了发薪日,老板却开始“打太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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