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工资被逼走,这事儿多久内要搞定?

普法百科3秒前1

大家伙儿好!今天咱们来聊个特实在也特让人气愤的事儿——老板拖欠工资,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薪日拿钱养家糊口,结果老板一句“没钱”就给打发了,换谁谁不窝火?有些人实在忍无可忍,就想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干脆辞职不干了,但辞职可不是一拍屁股走人那么简单,尤其是这种被“逼”走的情况,这里面可有个重要的“时间关”要注意,那就是时效

啥是“时效”呢?说白了,就是你这事儿能管多久,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针对“拖欠工资被迫离职”这种情况,咱们主要说的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根据咱们国家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是一年

公司欠工资被逼走,这事儿多久内要搞定?

这一年从啥时候开始算呢?这可是个关键点,您可得听仔细了! 如果公司一直欠着工资不给,您呢,也一直忍着没辞职,后来实在受不了了才离职,打算要回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下,这个一年的时效,通常是从您离职那天开始算,也就是说,您被迫离职后,得在一年内去申请劳动仲裁,不然过了时间,仲裁委可能就不受理了,或者您的诉求就很难得到支持了。

举个例子,小王的公司从今年1月就开始欠薪,小王忍到3月1号正式离职,那小王如果想通过仲裁要回欠薪和经济补偿,就得在明年的3月1号之前提出申请。

但如果说,您一边忍着欠薪,一边还在公司上班,某天突然不想忍了,跟公司说“你欠我工资,我不干了!”,然后就走了,这种“被迫离职”,时效也是从您明确表示离职,或者双方劳动关系实际解除的那天开始算一年。

千万别觉得“我离职了,这钱早晚是我的,啥时候要都行”,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时间一长,证据可能丢了,证人可能忘了,公司也可能早就人去楼空了,到时候您再想维权,可就难上加难了。

一旦您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并且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薪和经济补偿,那就要赶紧行动起来,别拖延!最好在离职后,就尽快收集好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欠薪证明、您被迫离职的书面通知(如果有的话)等等,然后在一年之内,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参考:

  1. 别等!别拖!发现公司欠薪,先尝试跟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如果协商不成,决定离职,那就第一时间考虑维权事宜。
  2. 保留证据!保留证据!保留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所有跟工作、工资、沟通相关的东西,能留的都留着,这是您维权的底气。
  3. 明确“被迫离职”的理由:离职时,如果是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最好书面通知公司,并注明是“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本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4.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对流程、证据、时效这些事儿搞不清楚,别自己瞎琢磨,赶紧找个懂劳动法的朋友问问,或者直接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甚至请个律师。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小编总结:被公司拖欠工资确实闹心,被迫离职更是无奈,但咱们不能光生气,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记住这个“一年时效”的铁律,从您被迫离职那天算起,赶紧准备材料,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别让本该属于您的血汗钱,因为错过了时间而打了水漂,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祝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应得的!

公司欠工资被逼走,这事儿多久内要搞定?,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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