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不给,强制执行到底有哪些招?血汗钱要不回?一文读懂拖欠工资的强制执行组合拳!
嘿,朋友们,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工资那一天,可要是遇上无良老板拖欠工资,协商、仲裁、诉讼一路下来,好不容易拿到了胜诉判决书,老板还是耍赖不给钱,这时候可真是让人急得跳脚!别慌,这时候“强制执行”就要...
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薪日能拿到血汗钱,可要是遇上老板耍赖,工资一拖再拖,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很多工友可能听说过“强制执行”,觉得这是最后的“杀手锏”,但这“杀手锏”可不是你想用就能随便用的,它有自己的一套“规矩”,也就是咱们今天要聊的——拖欠工资强制执行标准。
我就用大白话给大伙儿掰扯清楚,到底啥时候才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又是怎么个执行法。
法院不是“活雷锋”,不可能你说老板欠你钱,法院就立马去帮你抢。强制执行的第一个硬标准,就是你必须先拿到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这玩意儿是啥呢?
简单说,就是劳动仲裁委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这些文书就相当于“官方认证”:没错,老板就是欠你钱了,欠多少,啥时候还,写得明明白白。
被欠薪了,第一步不是直接找法院执行局,而是先去劳动仲裁(这是前置程序,大部分劳动纠纷得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去法院起诉,只有等这些程序走完,拿到了上面说的那些文书,并且文书已经过了法定的上诉期,没人上诉,或者二审终审维持原判了,这份文书才算真正“生效”。没有这个“尚方宝剑”,强制执行就是空谈。
文书生效了,老板还是磨磨蹭蹭不给钱,这时候你就可以琢磨申请强制执行了,这个申请也是有时间限制的!
记住了,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文书没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这个期限一般是2年!过了这村没这店,你再想去法院申请,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那血汗钱可就真悬了!千万别拖着,拿到生效文书,老板一不还钱,赶紧准备材料去申请!
法院受理了你的强制执行申请,也不是说就能立马把钱给你追回来。强制执行的核心标准之一,是被执行人(也就是欠你钱的老板或公司)得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啥叫“可供执行的财产”?就是老板名下的银行存款、房子、车子、股票、基金,或者公司的账户资金、机器设备、产品库存等等,如果老板是个“老赖”,明明有钱却藏起来,或者偷偷转移了,那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手段。
但如果老板/公司是真的山穷水尽,账户里一毛钱没有,也没啥值钱的东西,那就算法院想帮你,也可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种情况就叫“无财产可供执行”,碰到这种,法院可能会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以后发现老板有新的财产线索了,你再去申请恢复执行。
在申请执行前,如果你能自己搜集到一些老板的财产线索,比如他的银行卡号、在哪儿有套房、开的啥车,一定要提供给法院,这能大大提高执行效率!
虽然法院会依职权去查询老板的财产,但法院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查遍天下所有角落。你作为申请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你知道得越清楚,法院执行起来就越有方向。
你知道老板经常用哪个银行卡收货款,或者他最近刚买了辆车,这些信息都非常宝贵,如果你不知道,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但提供线索绝对是加速执行的关键。
一旦符合了上面的标准,法院就会正式启动执行程序,常见的手段有:
“拖欠工资强制执行”不是一句空话,它有清晰的法律标准和流程。核心就是“生效法律文书”、“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以及“积极提供财产线索”。
被欠薪固然让人愤怒和焦虑,但维权之路需要理智和耐心,一步步来,拿到关键证据,走完法律程序,最终依靠法律的力量,让“老赖”无处遁形,把属于自己的血汗钱拿回来!法律是咱们劳动者维权的坚强后盾!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正在为欠薪发愁的你,祝你早日拿到应得的报酬!
老板欠薪不给,强制执行到底卡在哪儿?一文读懂标准!,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薪日能拿到血汗钱,可要是遇上老板耍赖,工资一拖再拖,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很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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