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的朋友注意了!老板欠薪不给,强制执行到底能不能帮咱把血汗钱要回来?
唉,说起这拖欠工资,真是一言难尽,辛辛苦苦忙活了大半年,就指望着那点工资养家糊口呢,结果老板一句“没钱”就给打发了,换谁心里能不窝火?特别是咱们在房山这边上班的兄弟姐妹们,可能有的在建筑工地,有的在小公司,遇上这种事儿,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这时候,很多人会想到打官司,或者去劳动仲裁,没错,这都是咱们维权的正当途径,拿到了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老板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不给钱,咋办?这时候,“强制执行”这位“门神”就该登场了!
啥是强制执行呢?说白了,就是咱们老百姓自己要不到钱,请求法院出手,用国家的强制力,把老板(或者公司)名下的钱、东西给咱们“拿”回来,这可是咱们追回欠款的最后一道,也是最有力度的一道防线。
咱们得先明白,强制执行不是你想申请就能马上申请的,它有个前提:你得先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拿到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说,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而且这些文书里明确写了老板或者公司该给你多少钱。
拿到这个“尚方宝剑”之后,如果老板还是拖着不给,那你就可以拿着这份文书,去“房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对,你没听错,就是咱们房山本地的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你得准备点啥呢?身份证复印件肯定得有,还有那份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最重要的,你得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把你自己的情况、老板(公司)的情况、欠了多少钱、为啥申请执行这些都写清楚,哦,对了,如果你知道老板或者公司名下有啥财产,比如银行账户、车子、房子、机器设备啥的,一定要尽可能提供给法院!这个太关键了,法院知道去哪儿找钱,执行起来才能有的放矢,效率才高。
法院受理了你的申请之后,就会给被执行的老板(公司)发《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让他限期履行,并且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如果他还是不听话,或者报告的财产不实,那法院的“大招”可就来了:
- “四查”:法院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信息。
- 冻结、划拨存款:查到银行账户有钱?直接冻了!然后划到法院账户,再转给你。
- 查封、扣押、拍卖财产:有房子车子?法院可以查封,然后依法拍卖,卖了钱优先还你的工资。
-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名单):这招厉害了!一旦被列入“老赖”名单,他想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甚至孩子上私立学校都会受影响,生意上更是寸步难行。
- 限制高消费:让他有钱也不能随便花,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 甚至司法拘留:如果他明明有钱却故意转移、隐匿,或者拒不报告财产,法院还可以对他进行司法拘留,让他尝尝拒不执行的苦头。
当然了,也有些情况是老板真的没钱,公司也濒临破产,这种时候,执行起来可能就会比较费劲,钱不一定能全额追回,甚至暂时一分钱都拿不到,但大家也别灰心,只要法院立了案,这个执行程序就会一直跟着他,什么时候他有钱了,什么时候就可以恢复执行,咱们不能让血汗钱白白打了水漂!
给房山工友们的几点建议参考:
- 早行动,别拖延!一旦发现老板有拖欠工资的苗头,或者已经拖欠了,赶紧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先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不行就尽快申请劳动仲裁,拿到生效文书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从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千万别过了时效!
- 材料准备要齐全:去法院申请执行的时候,该带的材料一样不能少,特别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和你的身份证明。《强制执行申请书》不会写的,可以问问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或者找专业人士帮忙。
- 积极提供财产线索:这一点我刚才强调过了,你越了解老板(公司)的财产情况,执行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平时留点心,比如知道他车子停哪儿,哪个银行有户头,都可以告诉执行法官。
- 多和执行法官沟通:案子分到具体的执行法官手里后,可以记下法官的联系方式,定期问问进展,了解情况,但也要理解法官工作量大,多些耐心。
- 保持耐心和信心:执行过程可能不会一帆风顺,尤其是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但请相信,法院是咱们坚强的后盾,只要咱们有理有据,就一定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的法律条文(供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小编总结几句:
在房山区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强制执行绝对是咱们追回血汗钱的有力武器,但它不是“一键到位”的魔法,需要咱们前期做好维权准备,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然后及时、正确地向房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提供线索,保持耐心。
咱们辛辛苦苦赚的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谁也不能白白侵占!法律是咱们最坚实的靠山,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房山的朋友们,祝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工作顺心,生活愉快!有法律问题,随时可以找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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